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资产处置暨公开竞价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资产处置暨公开竞价公告
召集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拥有对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户债权 ,企业或资产的所在地为广东省广州市,抵押物为位于越秀区广州大道中路129-133号101商业物业等,召集人拟对该债权拟采取公开竞价方式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公开处置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户债权总额为10,204.19万元,其中本金8,390万元,利息1,754.82万元,费用债权59.37万元。债权的保证人为杨树坪,抵押物为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以下物业:1.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路129-133号101、201、301、401、501等5层商业物业,面积合计9361.83㎡;2.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西路50号首层地07,面积38.26㎡;3.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南一街六巷4号地下平台层商场之三、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南二街六巷8号首层地12商铺,面积合计74.76㎡;4.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70号四楼,面积2181.52㎡;5.广州市荔湾区南岸路63号1906、1909、1910、1913-1、2002-2012、2105共6个办公用房,面积合计1899.75㎡。
注:1.本公告仅列示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债权金额,该金额仅供参考,具体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召集人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以合同及国家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为准;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3.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交易条件
投资者信誉良好,一次性付款,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竞价前,意向竞买方须缴纳竞价保证金500万元。
三、交易对象要求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依法注册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四、报名及参加方式
凡愿参加公开竞价的投资者,请于2023年12月27日上午10时00分前通过京东资产拍卖系统提出受让登记申请,并按照《竞拍须知》的规定向京东拍卖平台或转让方指定账户缴纳竞价保证金。详情请登录京东资产拍卖网站查询。
五、竞价时间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开竞价日期暂定于2023年12月27日上午10时00分。召集人有权无条件取消本次竞价或改期举行竞价。
自2023年12月20日起至12月26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郑先生、黎小姐,联系电话:020-********、********。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庆亿街3号珠光国际商务中心B座10楼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20-********。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0日
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2023年12月26日
标签: 资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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