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各临时堆放点垃圾清运不包括绿色垃圾桶招标文件

厂区各临时堆放点垃圾清运不包括绿色垃圾桶招标文件

1.项目名称:厂区各临时堆放点垃圾清运(不包括绿色垃圾桶)

2.数量、规模:垃圾清运(不包括绿色垃圾桶)车数按实计算;由招标人生产部负责登记、统计厂区垃圾运输车数,每月5日前统计前一个月厂区垃圾清运车数报招标人财务部。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招标人厂区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及综合性垃圾等,不包括厂区内绿色垃圾桶内垃圾。

3.2中标人根据招标人生产部要求及时、足量清运厂区垃圾;招标人生产部将根据各临时垃圾堆放点情况提前1天(特殊情况除外)通知中标人予以清理;中标人无法及时、足量清理招标人厂区垃圾,招标人有权安排其他单位清运厂区垃圾,所产生费用与中标价的差价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不及时清运厂区垃圾,招标人每次扣罚中标人2000元;中标人应服从招标人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管理和安排,中标人违反招标人规章制度的,按照招标人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3.3所清运垃圾须运至招标人指定垃圾堆放地点。

3.4招标人垃圾临时堆放点具体的分布位置详见图纸。

3.5中标人未按招标人指定地点倾倒垃圾而与其它单位、个人产生纠纷和法律责任或受到对方经济处罚,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和承担。

3.6垃圾没有倒入指定的垃圾场按1000元/车的标准扣罚中标人,并且中标人需重新装车倒入指定的垃圾场,否则每超1天招标人将加扣300元,直至达到招标人的要求为止;

3.7预交投标保证金*****元,合同生效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承包单位违约终止合同的,保证金不退还。

3.8中标人自行装车、运输厂区垃圾,运输过程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责任由中标人自负。中标人应保持现场及运输路段整洁,必须把现场道路卫生及车辆清洗干净后方能上路。

3.9中标人必须文明行驶车辆,不得损坏现场建筑物与设备,否则根据损坏程度加以赔偿。中标人对其所派及所聘人员应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并接受招标人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安全教育,遵守招标人的安全规章制度,对违规及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10投标人所聘用的作业人员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必须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以及与投标作业相关的保险,中标人从业人员应相对固定,做好从业人员上岗前和任职期间安全培训工作。

3.11中标人提供的运输车辆应符合招标方人力资源部的车辆要求。

3.12中标人的运输车辆应相对固定,若车辆有变,容积变小的则按照大车容积(立方米)折算每车的运费。车辆变化应事先经生产部批准,并安排量方。

4.项目时间及地点

4.1项目承包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4.2项目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沙县青州镇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区域内。

5.对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被授权的分支机构、有能力提供服务、信用良好的国内企业。

6.付款方式和结算方式

6.1付款方式:青山公司财务部按月支付,即在第二个月15日以前向中标人支付前一个月运输费用,同时中标人必须出具含3%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出具的发票必须由招标人生产部签字认可。若中标人无法开具3%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时按相应税点核增核减。

6.2结算方式:厂区垃圾运输费用(含税)=当月运输车数×运费基准价×(1-K)。若人力资源部龙马车运输单价调整,从第二个月起按照新的单价作为基准价结算,中标人承诺的优惠率K值不变。

7.报价规定

7.1本项目以招标方人力资源部龙马车运输单价为基准价,投标人则以优惠率K值报价。车辆运费基准价如下:

规格

长(cm)

宽(cm)

高(cm)

围栏内容积(m3)

运费基准价

(元/车,含3%税)

大车

390

210

110

9.009

210

(投标人的车辆容积比大车大的,则划线至9.009立方米处,每车装车到线,相应基准价按大车基准价计算。)

7.2本次招标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

8.评标办法

8.1本项目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即最大优惠率K值)中标的办法评标。经评审的最大优惠率K值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将在本公司网站上公示三天,无异议后转为中标人。

8.2如出现最大优惠率K值达两个或者以上的情况,则在相同最大优惠率K值报价人之间再次报价(优惠率K值不得低于前次报价),直至确定中标候选人。

9.开标时间、地点及参与方式

9.1开标时间、地点:2023年12月25日10:30时(北京时间)在青山纸业文化楼4楼招标办会议室公开开标。

9.2参与方式:(以下三种参与方式投标人可任选一种)

9.2.1现场:参与现场投标的,投标人应于开标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至青山纸业文化楼4楼招标办会议室。

9.2.2邮寄:以邮寄投标文件方式参与投标的,投标文件应于开标之前寄达,快递单上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参与的招标编号,建议选用邮政EMS或顺丰快递,开标之前为确保寄达,应事先与我司招标办确认。(邮寄地址:福建省沙县青州镇,单位名称: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收件人:刘玲,联系电话:0598-*******,招标人拒绝接受邮寄到其他收件人的邮件。)

9.2.3网络:在1688采购门户https://fjqszy.go.1688.com上参与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后扫描上传至1688采购平台,投标保证金凭证、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分别扫描上传。

10.投标及履约保证金

10.1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之前缴交投标保证金*****元。

10.2投标保证金任选如下一种形式提交:

10.2.1银行电汇;(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沙县青州支行、账户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账号:140*****090********。公对公转账,汇款人须注明参与的招标编号)。

10.2.2投标保证金函;若本公司与投标人尚有已结未付款项(各类未到期的保证金除外)且数额足够抵扣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可出具正式公函明确要求本公司从其中转扣,但应在开标前得到本公司财务的确认。投标保证金函格式见附件2。

10.3对于未能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0.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的将在一星期内退还;以已结未付款项转抵形式的将转回已结未付款项并按正常渠道结算。

10.5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签订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按时履行完毕后予以退还,中标人无违约行为被扣款的,将全额无息退还,以已结未付款项转抵形式的将转回已结未付款项并按正常渠道结算。

10.6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发生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0.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10.6.2成为中标人后5日内,因中标方原因无法签订合同的;

10.6.3中标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临时增加对我司不利的条款或减免中标方在投标文件或投标过程中承诺的条款;

10.6.4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

11.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均须加盖公章)

11.1投标文件分成四部分,每部分应分开密封装订:第一部分为投标保证金凭证,第二部分为资格文件,第三部分为技术文件,第四部分为商务文件。

11.1.1投标保证金凭证:银行电汇回单或投标保证金函。

11.1.2资格文件编制一式一份,主要内容为详细的投标人资料,包括:a.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b.第5条“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应证明资料;c.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格式见附件3);d.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料,等等。

11.1.3技术文件编制一式一份,主要有承包方案、劳动力及设备的安排、质量承诺及质量保障措施、技术偏离表、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技术方面的文件,等等。

11.1.4商务文件编制一式一份,包括:a.投标报价单(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b.商务偏离表(如付款方式等,未说明即默认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等等。

11.2除商务文件外,其他任何地方不得出现相关投标报价的任何内容。

12.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13.发布招标公告及结果公示媒体: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www.qingshanpaper.com、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www.fjqfkg.com、1688采购门户https://fjqszy.go.1688.com、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ygcg.fjcqjy.com、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14.联系方式

招标办公室:刘玲0598-*******

生产部:0598-*******

附件1:投标报价单

附件2:投标保证金函(格式)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办公室    

2023年12月20日   

附件1:投标报价单

项目编号:2023SC321

项目名称:厂区各临时堆放点垃圾清运(不包括绿色垃圾桶)

投标报价(即优惠率K值):   %

是否响应招标文件:

投标人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投标保证金函

投标保证金函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我司参与投标 厂区各临时堆放点垃圾清运(不包括绿色垃圾桶) 项目(招标编号:2023SC321),在贵司尚有已结未付款项且数额足够抵扣投标保证金,现要求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从已结未付款项中转扣,具体如下:

  1、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2、转抵款项形式:□已结未付货款 □到期未退保证金。

  3、我司若中标,同意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4、我司若出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关于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同意招标人按相关规定执行,我司对此无任何异议。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处组织的 厂区各临时堆放点垃圾清运(不包括绿色垃圾桶) 项目(招标编号2023SC321)投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投标人代表:    性别:  身份证号:

单位:       部门: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客服组:
在线客服
QQ: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垃圾清运 垃圾桶 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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