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2023年照明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2023年照明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2023年照明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2023年照明设备采购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2023年照明设备采购,最高限价:78万元;供货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详见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20至2023-12-26,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中冠工程管理(天津)有限公司(河北省霸州市小何庄延翠路79号)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1)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文件;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理人报名时提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以上证件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一套,原件与复印件 不一致或复印件未逐页加盖公章(鲜章),不予办理。 【现场报名地点:河北省霸州市小何庄中冠工程管理(天津)有限公司霸州业务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1-09 14:00 ,地点为 河北省霸州市小何庄中冠工程管理(天津)有限公司霸州业务处一楼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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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照明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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