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污水处理中心2024年药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榆树市污水处理中心2024年药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社会代理]榆树市污水处理中心2024年药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3-12-20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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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榆树市污水处理中心2024年药品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初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公开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LCXZB*********

1.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0324号;

1.3项目名称:榆树市污水处理中心2024年药品采购项目;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预算金额:*******元;

1.5最高限价:*******元;

1.6采购需求:榆树市污水处理中心采购2024年度生产所需污水处理药品,包含但不限于聚合氯化铝、聚丙烯酰胺、熟石灰、三氯化铁、次氯酸钠、硫酸铝、氯酸钠、盐酸、葡萄糖粉、硫酸试剂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包含的全部内容);

1.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1.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 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五)《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生产厂商或生产厂商授权的代理商,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包括但不限于《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三)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盐酸、硫酸试剂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并提供药剂聚合氯化铝、次氯酸钠、盐酸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CMA检验报告;

(四)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若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注: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2.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

(五)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六)不接受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方式: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汇总至一份PDF文件后,发送至jlcxzb@126.com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

(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三)《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及有效期内的药剂聚合氯化铝、次氯酸钠、盐酸的第三方出具的CMA检验报告;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有效期内的合法授权。

注:以上资料发送至邮箱后须同时拨打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电话确认(杨晖,135*****163),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填写登记信息后,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项目登记成功;

3.3售价:1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五、开启

4.1时间:2024年01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2.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采购;

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榆树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4.本项目所属行业类别:工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榆树市污水处理中心

地址:榆树市北环外路锦程驾校旁

联系方式:周立权 159*****994(办公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初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以北,东环城路以西。嘉柏湾4幢1705号房

联系方式:杨晖 135*****163(办公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晖

电话:135*****163(办公电话)

4.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


采购人名称

榆树市污水处理中心

采购人联系方法

159*****994

采购人地址

榆树市北环外路锦程驾校旁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初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135*****163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以北,东环城路以西。嘉柏湾4幢1705号房

采购项目名称

榆树市污水处理中心2024年药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700

最高限价(万元)

700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1.1项目编号:JLCXZB*********; 1.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0324号; 1.3项目名称:榆树市污水处理中心2024年药品采购项目;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预算金额:*******元; 1.5最高限价:*******元; 1.6采购需求:榆树市污水处理中心采购2024年度生产所需污水处理药品,包含但不限于聚合氯化铝、聚丙烯酰胺、熟石灰、三氯化铁、次氯酸钠、硫酸铝、氯酸钠、盐酸、葡萄糖粉、硫酸试剂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包含的全部内容); 1.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1.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五)《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生产厂商或生产厂商授权的代理商,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包括但不限于《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三)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盐酸、硫酸试剂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并提供药剂聚合氯化铝、次氯酸钠、盐酸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CMA检验报告; (四)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若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注: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2.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 (五)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六)不接受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3-12-21 08:3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吉林省初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线上邮箱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元)

1000

公告期限

5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1-10 09:30

开标时间

2024-01-10 09:30

开标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杨晖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135*****16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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