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3破480号关于受理破产清算及接受债权申报的公告

2023粤03破480号关于受理破产清算及接受债权申报的公告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粤03破480号

本院根据李生金的申请,于2023年12月7日裁定受理深圳鼎加弘思饮品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为深圳鼎加弘思饮品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深圳鼎加弘思饮品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4年1月27日前向该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T1栋19层;负责人:黄嘉蕙;联系人:李炳凤、严倩;联系电话:189*****893191*****675;传真:0755-********)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深圳鼎加弘思饮品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深圳鼎加弘思饮品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因债权债务简单,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特此公告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
(2023)粤 03 破 480 号--公告(1).pdf 下载
,广东,深圳市,福田区,深圳,075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破产清算 申报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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