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窑科研实训中心玻璃温室整改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薛窑科研实训中心玻璃温室整改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招标办对以下项目拟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科院薛窑科研实训中心玻璃温室整改维修工程
二、采购编号:NTKY2016(00013)
三、项目需求说明:
项目预算:13.5万
请供应商投标前仔细研究项目投标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公司员工;
3、财务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信誉要求: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违纪行为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企业注册资金在300万元以上。
6、2012年以来有业绩在100万元以上单项玻璃温室工程,以合同为准。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五、入围办法
上述资格后审资料采用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工程名称及日期后单独装订并单独密封(按投标书密封要求),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招标人。上述资格后审资料必须在开标时随带原件备查,如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原件,不能提供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上述资格后审条件必须同时满足,开标后先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后审,有任何一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就视为投标人资格后审不合格,不能参加商务标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3000元。
2、入围供应商在投标时以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未按时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3、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下称投标人)无故未参与投标的,招标人有权收取其保证金的10%作为违约金。
4、 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无息原额退还。
5、 中标人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
6、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收取全额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7、 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收取其全额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七、有关时间、地点等信息
1、对招标文件的询问,请与张老师联系,(0513)********;对工程项目技术及需求的询问,请与石老师联系:132*****565。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3月24日上午9:30。地点:南通市青年中路136号立德楼105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
二○一六年三月十七日
标签: 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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