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全省三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全省三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防总各成员单位:

  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全省三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201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1)文件精神,为做好全省三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进一步激励先进、树立榜样、凝聚力量,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全市三防工作者和集体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进一步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现就我市做好推优参评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三防办、市应急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成立广州市全省三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推荐评选领导小组”,详见附件2),负责本次推荐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市推荐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承担各项具体工作。

  二、实施步骤

  我市将分阶段开展推荐评选工作。

  (一)民主推荐

  各区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的范围、条件、程序开展民主推荐,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按要求进行公示,推荐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1名作为市推荐候选对象,于7月14日(星期五)前将《全省三防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全省三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全省三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汇总表》以及先进事迹材料、会议记录、公示情况照片等材料报送至市推荐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2份并附电子光盘提交(先进个人需附证件照电子版并注明单位、姓名)。

  相关表格下载网址:http://yjgl.gd.gov.cn/gk/tzgg/tz/content/post_*******.html

  (二)初步推荐

  市推荐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报市推荐评选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后,于7月28日(星期五)前将初步推荐名单和推荐材料报送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征求意见

  市推荐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意见,按照管理权限广泛征求意见,并公示5个工作日。

  (四)正式推荐

  市推荐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和公示情况,报市推荐评选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正式推荐对象,于9月8日(周五)前报送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是各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领导班子牵头,精心谋划组织,指定专人落实,分析文件要求,以促进三防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认真遴选,对推荐对象的工作绩效、工作成果、团队贡献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认真的评估,确保推荐对象事迹客观、真实、突出,群众认可度高,具有一定代表性,并把评选过程转变为人人学先进、个个当先进的过程。

  二是各区各单位应提供充分的推荐资料和相关证明,充分反映推荐对象的绩效和贡献,以帮助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市推荐评选领导小组更好地了解评选对象的现实情况,做出正确的评估和决策。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评选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将撤销评选资格。对于在评选表彰工作中有严重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是各区各单位应严格按时间节点报送推荐材料,确保评选工作进度序时推进,逾期视为无推荐对象。负责推荐评选工作联系人于7月5日前加入粤政易工作群(扫描二维码进入,附件3)。

  广州市防总指挥部办公室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5日

具体详情请看:

广州市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全省三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穗防总办11].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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