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基路(凤凰路~迎宾大道)工程第三方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荔枝基路(凤凰路~迎宾大道)工程第三方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荔枝基路(凤凰路~迎宾大道)工程第三方监测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花发改基[2013]63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现对荔枝基路(凤凰路~迎宾大道)工程第三方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荔枝基路(凤凰路~迎宾大道)工程第三方监测服务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先生 任小姐 联系电话:***-********,159*****151
设计单位: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
三、工程地点:
该项目位于花都区新华街,西起凤凰路,东至迎宾大道。
四、项目概况:
荔枝基路(凤凰路~迎宾大道)工程道路全长约904m,宽约20m,双向两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30km/h。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照明、交通、绿化等工程。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检(监)测范围、服务周期、预计发包价:
(一)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由业主公开招标选定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水平位移、竖向位移(沉降)、地下水位监测,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监测项目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监测工作外,还包括: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②、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③、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三)监测范围:基坑:水平位移、竖向位移(沉降)、地下水位监测。
(四)服务周期:服务周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为止。服务周期为270日历天。部分检测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五)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43800元,实行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计算,最终费用以广州市花都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价为准。
六、资金来源:花都区财政资金
七、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监测招标内容)且在有效期内;
4、根据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穗建质〔2013〕1853号)对监测机构的要求,投标人属于广州市建委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预警系统联网机构。
5、投标人已按照附件2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事宜。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九、公告发布、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一)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6年 3 月18日至2016年3 月22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6年 3月 23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6年 3 月 29 日
报名时间:上午: 9:30—11:30 ,下午: 14:30—16:00 。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二)报名资料要求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交易中心网上下载,不用装订);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4. 《附件1:投标申请公函》原件。
投标人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递交的资料真实可信。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信息严重歪曲事实,或者投标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即使已购买招标文件、已缴费、已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上报建设主管部门确认后可以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一切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三)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22号)。
(四)投标报名费100元,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购买招标文件费500元/每套,交纳后不予退回。
(五)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800元。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十、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投标人报名时的职责:
对投标报名单位进行登记以及记录投标报名情况;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6 年 4 月 20 日 10:00(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 年 4 月 20 日 10:15(北京时间)
(三)开标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
异议受理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95号交通局大楼
十四、信息发布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发布。
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
(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4日
附件1:投标申请公函
投标申请公函
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按照本项目(工程名称)招标资格要求,我们递交有关资料文件,以便贵单位审查我们的投标资格。
此申请是由 (公司名) 以 (人名) 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
我们保证所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的资料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理解招标单位有权拒绝任何申请,无需招标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申 请 人 名 称: (盖章)
申请单位委托代理人(签字):
申 请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投标申请人声明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声 明 企 业: (企业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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