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绥中县富瑞砂石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场地租赁项目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LNKRXZB-2023-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
一、招标条件
本绥中县富瑞砂石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场地租赁项目竞争性谈判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9.89万元,招标人为绥中县富瑞
砂石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办公用房地点为绥中县主城区,办公区域环境优越,交通便利,
办公区域面积为650㎡至700㎡,需要17间独立办公室和能容纳不少于召集30人
会议的会议室。)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1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
执照(其他组织的应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等证明文件资料
,自然人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证明);(3)投标人须具备
有效的场地使用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明或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或自本项目开标
之日起剩余租赁期在三年以上的租赁协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21日 08时00分到2023年12月25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上、线下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17号农业大厦2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17号农业大厦2楼
七、其他
办公用房地点为绥中县主城区,办公区域环境优越,交通便利,办公区域面积
为650㎡至700㎡,需要17间独立办公室和能容纳不少于召集30人会议的会议室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绥中县砂石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绥中县富瑞砂石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绥中县中央路一段12号
联 系 人:曹明旭
电 话:0429-622-8008
电子邮件:28088696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瑞兴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17号楼
联 系 人: 陈光
电 话: 15898203172
电子邮件: 28088696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绥中县富瑞砂石有限责任公司办公用房
租赁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绥中县富瑞砂石有限责任公司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17号农业大厦2楼获取采购
文件,并于 2023 年 12 月26日9点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KRXZB-2023-001
项目名称:绥中县富瑞砂石有限责任公司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98935元
最高限价:1.17元/㎡/天
采购需求:(办公用房地点为绥中县主城区,办公区域环境优越,交通便利,
办公区域面积为650㎡至700㎡,需要17间独立办公室和能容纳不少于召集30人
会议的会议室。)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
组织或自然人;(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
的应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等证明文件资料,自然人应具备
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证明);(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场地使用证明
(房屋所有权证明或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或自本项目开标之日起剩余租赁期在三
年以上的租赁协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 年12 月21 日至 2023 年 12 月25
日(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1
: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凯瑞兴价格评估有限公司(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17号)
方式:采用网络售卖方式和现场报名(通过银行或微信转账后,通过邮箱或
微信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的单位或个人须在开标之
前将投标保证金5000元通过企业基本户或者个人转账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
账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 年 12 月26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辽宁凯瑞兴价格评估有限公司(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17号)
五、开启
时间:2023 年 12 月26日9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凯瑞兴价格评估有限公司(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1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
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
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
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三年内凡是被政府、公检法司等部门列入违法失信
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绥中县富瑞砂石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葫芦岛市绥中县中央路一段12号
联系方式: 0429-622-8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凯瑞兴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17号
联系方式: 15898203172 邮箱地址: 280886963@qq.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葫芦岛市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凯瑞兴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账号: 069101010400170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光 电 话: 15898203172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