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电动手术床和高频电刀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电动手术床和高频电刀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电动手术床和高频电刀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 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
行政区域 天津市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20日 11:2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评标室二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1月04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评标室二
预算金额 ¥4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戈佳、王丽、刘雪楠
项目联系电话 022-********
采购单位 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天津市红桥区北马路35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种老师022-********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戈佳、王丽、刘雪楠022-********

项目概况

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电动手术床和高频电刀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ZB-2023-TJHQ-ZH090

项目名称: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电动手术床和高频电刀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一包 电动综合手术床:30万元(人民币)
第二包 高频电刀:10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兼投兼中。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磋商。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货(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二)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20%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五)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的规定:(1)若供应商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扫描件。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扫描件。(2)若供应商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中的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扫描件(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三类中的产品)。(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3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截止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三)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有效期内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参与磋商,须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0日 至 2023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2室

方式:(1)现场发售。(2)网上报名:供应商将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电动手术床和高频电刀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FZB-2023-TJHQ-ZH090)及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xuanfuzhaobiao@163.com报名,并致电022-********-801购买采购文件。未购买采购文件不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报名成功不代表评审现场通过资格审查,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完整、清晰、齐全的资格证明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评标室二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0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评标室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北马路354号        

联系方式:种老师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            

联系方式:戈佳、王丽、刘雪楠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戈佳、王丽、刘雪楠

电 话:  022-********

 

标签: 电动手术床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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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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