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县级萱洲镇荷塘村等三个村土地开发招标公告

2015年县级萱洲镇荷塘村等三个村土地开发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衡山县2015年县级萱洲镇荷塘村等三个村土地开发项目已由由衡山县人民政府批准立项及下达资金预算。该批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县级专项资金。招标人为衡山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事项已经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核准编号:(2016)3号核准,欢迎具备投标资格的单位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要求

2.1项目名称:衡山县2015年县级萱洲镇荷塘村等三个村土地开发项目;

2.2招标编号: HNDH-HS2016-3;

2.3建设规模: 136公顷;

2.4工程总投资:约1780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1322.68万元;

2.5计划工期: 150天(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2.7招标范围: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其他工程等(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设计图纸);

2.8项目划分:本项目共分 九 个子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分子项目报名,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针对本项目一个子项目进行报名,重复报名无效。(投标人必须填写所报子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子项目

建设地点

工程施工费(万元)

备注

衡山县2015年县级萱洲镇荷塘村等三个村土地开发项目

子项目一

荷塘村

141.03

以财政评审资金为准

子项目二

荷塘村

133.23

以财政评审资金为准

子项目三

荷塘村

134.24

以财政评审资金为准

子项目四

荷塘村

180.94

以财政评审资金为准

子项目五

沿江村、糖铺村

115.21

以财政评审资金为准

子项目六

沿江村、糖铺村

166.58

以财政评审资金为准

子项目七

沿江村、糖铺村

169.54

以财政评审资金为准

子项目八

沿江村、田家村

109.56

以财政评审资金为准

子项目九

沿江村

172.37

以财政评审资金为准

备注:最终资金预算以:批复的文件为准,最终的合同综合单价及总额不得低于工程施工费下达数的98%(工程量不变)。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承建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没有被禁止投标,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持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经理培训证》(以下简称项目经理培训证),且均无在建项目,注册建造师证和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报名时留存至代理机构,中标后将证押至衡山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技术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5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均无在建项目。

3.6依据五厅局联合下发《湘国土资发[2011]32号》文件规定,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将所有中标及备选的施工单位名单抄送给招标人,由招标人报当地纪委、检察院对中标单位企业进行核查,发现有违法违规及提供虚假资料的单位,一律取消中标资格。

3.7投标单位能保证及时提供本项目工程施工所需的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项目工程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能够提供为按时完成本项目工程所需的各类技术人员;保证及时进场施工。

3.8开标时项目部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需与报名时一致,均不得有在建项目,如报名后核查发现,将取消其报名资格且报名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6年3 月 18 日至2016年3 月 22 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由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持下列资料①法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②本人身份证及五大员身份证;③单位介绍信(需电脑打印,并注明联系人、电话及电子邮箱);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⑤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⑥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⑦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在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⑧拟任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经理培训证》;⑨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⑩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岗位资格证书原件,安全员还应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原件;(1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最近6个月社保缴费凭证(网上可查医疗、工伤、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任意抽查其中两险,如保险无法网上查询需提供当地社保部门联系方式以便核实,事业单位需提供证明材料);(12)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和衡山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财务室开具的收款收据(原件);(13)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2016年3月份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查询内容:公司、法人、项目经理)(14)法人承诺函及投标报价承诺函(样本见附表);(15)湖南省外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书证书真实性证明及无在建项目证明等资料(须提交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市场行为、质量、安全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材料,以及拟任本工程建造师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材料)。(以上所有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报名时提交的资料应和正式投标时所提交的资料一致)。到衡阳市蒸湘区解放西路16号鸿运数码广场八楼8068室报名。

4.2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叁 万元整。在报名前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汇至指定账户;付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5.2 指定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单位:衡山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衡山县支行

开户账号:****************0423

5.3投标人在汇工程投标保证金时需在相关备注上注明“衡山开发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子项目名称”。未注明的将不被受理,由此造成无法查实保证金是否到账和核实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付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6、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

6.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资格审查方式: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山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系人: 陈宇洁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旺

电 话 :188*****987

电子邮箱:********5@qq.com



投标价格承诺函

招 标 人


工程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


投标

报价范围

每个子项目的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全部招标工程范围

工期


保修期


质量等级


投标报价

我公司同意按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公布的合理定价进行投标,完全接受各个子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合理价”中的所有工作内容,同时接受招标文件中有关合同条款和工程变更的有关计价结算方法,工程量增减的计价原则,并同意按发布各子项目的工程量清单签订施工合同。一旦我公司中标,将受上述条款的约束。

投标单位(盖章)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人承诺函

(业主名称):

我作为 (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人,现对参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作如下承诺:

一、承诺严格按照五厅局联合下发《湘国土资发[2011]32号》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投标,我公司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在国土及其他行业无任何在建工程;中标后至项目完工前该项目经理不参与其它工程投标;开标前上交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和项目经理培训证。

二、承诺在招标投标工作中坚决不出现弄虚作假、伪造资质、围标、串标等行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发生非法挂靠、倒手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

三、承诺积极配合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当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业主)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履行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与检查。

四、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自愿接受以下处罚:如在投标阶段出现违规,项目经理取消备案资格,单位考核为不合格;如在中标公示阶段出现违规,中标无效,单位考核为不合格;如在实施阶段出现违规,项目经理取消备案资格,单位考核为不合格。

五、本项目为农村土地开发工程,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材料安排、施工安排、施工给周边带来的影响,沟通与协调当地关系等事项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并不得影响施工质量及进度。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 (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衡山县2015年县级萱洲镇荷塘村等三个村土地开发项目

公开招标报名审查表

招标编号:HNDH-HS2016-3


*投标人名称


*报名子项目


*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建造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建造师注册证号


*项目经理培训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地址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结论

1

法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2

身份证及五大员身份证


3

单位介绍信(需电脑打印,并注明联系人、电话及电子邮箱)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5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6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

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在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项目经理培训证》


8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


9

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岗位资格证书原件,安全员还应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原件


10

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和收款收据(原件)


11

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2016年3月份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查询内容:公司、法人、项目经理)


12

法人承诺函及投标报价承诺函(样本见附表)


13

入湘施工登记证


社保抽查表

□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社保抽查结果:

审查人签字:



2016年 月 日

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签字:



2016年 月 日

备注:*为必填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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