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鹤鸣乡忠孝村组织活动场所工程招标公告

新建鹤鸣乡忠孝村组织活动场所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新建鹤鸣乡忠孝村组织活动场所工程,由大邑县发展和改革局(大发改投[2015]19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邑县鹤鸣乡忠孝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级补助和业主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全额投资,招标人为鹤鸣乡忠孝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进行公开招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鹤鸣乡忠孝村14组。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 详见图纸。

2.3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5 工期:12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二级且注册在《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省施工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03月16日至2016年03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鹤鸣乡人民政府公共服务交易所报名和购买比选文件。

4.2 报名时,需持公司资质原件或(①营业执照、②税务登记证、③组织机构代码证、④安全生产许可证、⑤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印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招标人不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为人民币 3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03月28日10时00分,地点为:鹤鸣乡公共交易服务所。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文俊 张树全

电 话:135*****292 135*****355

大邑县鹤鸣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所

2016 年3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