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联通长途干线代维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沈阳联通长途干线代维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沈阳联通2024-2025长途干线代维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ULN-SY-*********),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本次招标为沈阳联通2024-2025长途干线代维服务采购项目。
1.2招标内容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所属的一、二级长途光缆线路及其附属设备,包括:光缆线路:各种敷设方式的通信光缆;管道设备:管道、光(电)缆进线室、硅芯管、通道、人孔、手孔、引上管等;杆路设备:电杆及附件;交接设备:光、电缆交接及分线 设备等;附属设备:标石、标桩、标志牌、宣传牌、云盯防设备、光缆线路自动监测、倒换系统、防雷设备、人手孔盖锁监控系统和用户复用设备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采购份额:263万元(不含税),278.78万元(含税)。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采购份额执行完成(先到为准)。
服务地点:沈阳全地区。
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标包。
中标人为1人,份额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折扣)为95%;投标人投标报价折扣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须能够开具税率为6%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曾开具过的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无代开字样)。
2.3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人员、仪器仪表配备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以上2人均须具备经本企业注册有效期内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其中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及有效期内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②安全员3人[须具备经本企业注册有效期内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证书];
注:以上5人为本企业聘用且均不可复用,须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正反面、证书扫描件及提供2023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其连续缴纳不少于6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该证明须由社保单位出具,应体现参保人员信息、缴费(参保)单位名称、缴费(参保)期限,并加盖社保单位章,缴费(参保)单位名称须为投标人名称(包含投标人及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
③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光缆埋深探测仪不少于2台,光缆熔接机不少于4台,光功率计(最大收光值+30DB以上)不少于4台,光时域反射仪(OTDR)不少于4台。
注:须提供仪表工具的相关照片(清晰可见品牌、型号、序列码等产品信息,光功率计须提供产品主要参数网上截图),如为租赁设备须提供租赁合同(且承租方为投标人)及租赁发票;如自购设备须提供购买发票且购买方为投标人。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应承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被责令停业的;
③被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的;
④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⑤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⑥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⑦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⑧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
⑨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⑩为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存在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
 不同供应商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MAC地址相同;
 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投标;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的禁入人员参与投标;
 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0日17时00分至2023年12月25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站: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点击购买招标文件(登录-﹥电子招标投标-﹥项目参与-﹥寻找商机-﹥我要参与-﹥加入购物车-﹥结算),结算时选择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可参与投标。网上支付进入沃支付界面,若首次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
4.3投标人请将填写完整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LNCHZB@126.com(邮件标题注明“获取招标文件-项目名称简称-投标人全称”),以方便招标代理机构登记投标人相关信息。
4.4招标文件费用: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8日10时00分。
5.2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5.3因招标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或当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打包、上传等)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投标文件,来检测投标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提醒: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等操作。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进行开标,投标人应当登录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准时在线参加开标,并确认报价。
6.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6.2 检测相关费用: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181号
联系人:周经理
电 话:024-********
招标代理机构: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38号
联系人(项目相关事宜):白微、张祎林、薛阳、于洋
电 话:186*****770186*****807186*****769
联系人(保证金及发票事宜):徐杉杉
电 话:024-********
电子邮件:lnchzb@126.com
合作方门户网站电话:010-********-3-8-2
iPASS问题咨询解决(中网客服)电话:400-0560-010
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话:010-********-3-3-2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项目组邮箱:hqs-ettp-man@chinaunicom.cn
异议接收邮箱:lnchzb@126.com(请将异议问题以盖章扫描件及WORD文档的形式发送至异议接收邮箱并电话确认)或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www.cuecp.cn)后,通过“电子招标投标-招标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项目跟进—提疑”模块提出并电话确认。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186*****770186*****807186*****769
9.附件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0日


发布单位 :辽宁省分公司
相关附件:
附件1-附件:供应商信息登记表(XXXX公司).xlsx[下载]

标签: 代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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