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广丰区中医院医疗设备及电梯残值处置公告

上饶市广丰区中医院医疗设备及电梯残值处置公告

上饶市广丰区中医院医疗设备及电梯残值处置公告

饶产办ggz2023-648号

受委托,江西佳禾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1月2 日10时在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举行“上饶市广丰区中医院医疗设备及电梯残值处置”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标的位于广丰区中医院内35台医疗设备,评估价为5.834万元;及四部旧电梯残值评估价为4.228万元(详见评估明细表)。整体起拍价:10.062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二、拍卖方式: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受让方资格要求:

1、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或具备医疗器械回收资质证明。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拍卖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海川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赣海川评报字【2023】第Z1101号。

2、标的以现状拍卖,不能保证标的物能正常使用,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前实地勘察设备现状,并按照转让方要求进行拆除。

3、受让方竞买成功后,竞买保证金5万元转为项目履约保证金,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交清全部价款、佣金、交易服务费,受让方须在交付之日起5日内将医疗设备全部拆除、搬运、清理完成,因电梯正在使用,交付时间由转让方安排。履约保证金在受让方履约完毕并将拆除垃圾清运完成,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未有违约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退回(不计息)。

4、转让方报废设备的残值为净值,即所有旧设备的拆除人工费、搬运费、运输费等均由受让方负责。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了转让协议后,方可进行标的物拆除及搬运,拆除过程中和搬运、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有受让方负责。

5、签订协议后,标的物由转让方交付与受让方,受让方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报废医疗设备进行处置,不得随意丢弃,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再次临床使用或流入市场。因受让方违反此约定所造成的安全、环保、纠纷或事故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全部由受让方负责,转让方及拍卖公司、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不负任何责任。

五、标的咨询与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咨询和展示。(详情请见拍卖会资料)

六、报名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 12月28 日17时止,符合报名资格的受让方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带相关资料原件、公章)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于2023年 12月28 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履约保证金,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竞买保证金账户:【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203*****000*******】(以实际到帐为准)。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0793-*******

联系电话: 程190*****197133*****436183*****175

公司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三清山中大道58号盈盛楼十楼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交易网:https://jxcq.jxggzyjy.cn/

江西佳禾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残值处置 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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