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湾示范区滨海大桥及纳潮河两岸夜景照明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招标公告
通州湾示范区滨海大桥及纳潮河两岸夜景照明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招标公告
[0]通州湾示范区滨海大桥及纳潮河两岸夜景照明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 | 项目名称 | 通州湾示范区滨海大桥及纳潮河两岸夜景照明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 |
标段编号 | ****************3-BD-001; | 标段名称 | 通州湾示范区滨海大桥及纳潮河两岸夜景照明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6年3月18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6年4月8日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通州湾示范区滨海大桥及纳潮河两岸夜景照明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通州湾示范区规划建设环保局的滨海大桥及纳潮河两岸夜景照明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已经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资金由园区投资公司自筹,已落实。 2、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示范区新城启动区滨海大道与扶海路交叉口西侧滨海大桥及南北两侧纳潮河两岸景观带。 ⑵工程规模:约80万元 ⑶施工工期: 设计周期:中标公示结束后30天内(施工图审查时间除外)交付合格的施工图纸。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⑷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有创新、创造,特色明显,施工图设计须与景观照明方案进行对比,要求施工图设计按景观照明方案进行限额设计(限价80万元),如果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施工图预算超出80万元限额的,中标人必须在景观照明方案的基础上对施工图进行修改,并保证设计质量标准和施工进度。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施工精细化程度高,景观照明效果与审批的设计方案一致。 ⑸招标范围:对滨海大桥及周边景观进行夜景照明改造提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滨海大桥亮化、纳潮河两岸护岸亮化、亲水平台及公共绿地亮化项目(范围由投标人根据招标限额及现场实际确定)。 5、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⑴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照明工程设计乙级资质以及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⑵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资质等级:具备电气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含中级)。 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资质等级: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的的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由牵头人委派,项目负责人(施工)由联合体成员方委派。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9)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其他要求。 7、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图纸以及最高限价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取,费用为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费用一经缴纳,无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潜在投标单位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间为2016年03月19日至2016年03月22日。 9、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2016年03月19日24时(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澄清要求,任何招标答疑、澄清内容不得包含本公司或其他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0、招标人将于 2016年03月22日 24 时前回复所有的答疑、澄清要求。 招标人将最高限价与招标文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已载明的,可不再行发布)、补充通知。 招标人如不能如期地回复招标答疑、澄清要求、不能如期地发布最高限价、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可以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形式上网发布。 招标人发布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可能是多次的,投标人应在相应的最迟时间后予以核实。 11、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04月08日09:30 时前;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通州湾示范区政务中心北楼四楼开标室(地址:通州湾示范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如招标人不能在确定的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的最迟时间前完成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招标人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形式予以公告。 12、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为:详见招标文件 1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壹万伍仟元(提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14、特别提示: (1)因本平台处于试运行阶段,请各投标人至通州湾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58.221.6.226/ntbhztb/)、南通滨海园区(http://www.ntbh.gov.cn)网上下载中心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 (2)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通州湾示范区 联系人:潘源 联系电话:0513-********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B座14楼 联系人:顾莉 联系电话:181*****960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人:(公章) 2016年03月18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0] 通州湾示范区滨海大桥及纳潮河两岸夜景照明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通州湾示范区规划建设环保局的滨海大桥及纳潮河两岸夜景照明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已经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资金由园区投资公司自筹,已落实。 2、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示范区新城启动区滨海大道与扶海路交叉口西侧滨海大桥及南北两侧纳潮河两岸景观带。 ⑵工程规模:约80万元 ⑶施工工期: 设计周期:中标公示结束后30天内(施工图审查时间除外)交付合格的施工图纸。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⑷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有创新、创造,特色明显,施工图设计须与景观照明方案进行对比,要求施工图设计按景观照明方案进行限额设计(限价80万元),如果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施工图预算超出80万元限额的,中标人必须在景观照明方案的基础上对施工图进行修改,并保证设计质量标准和施工进度。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施工精细化程度高,景观照明效果与审批的设计方案一致。 ⑸招标范围:对滨海大桥及周边景观进行夜景照明改造提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滨海大桥亮化、纳潮河两岸护岸亮化、亲水平台及公共绿地亮化项目(范围由投标人根据招标限额及现场实际确定)。 5、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⑴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照明工程设计乙级资质以及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⑵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资质等级:具备电气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含中级)。 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资质等级: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的的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由牵头人委派,项目负责人(施工)由联合体成员方委派。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9)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其他要求。 7、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图纸以及最高限价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取,费用为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费用一经缴纳,无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潜在投标单位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间为2016年03月19日至2016年03月22日。 9、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2016年03月19日24时(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澄清要求,任何招标答疑、澄清内容不得包含本公司或其他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0、招标人将于 2016年03月22日 24 时前回复所有的答疑、澄清要求。 招标人将最高限价与招标文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已载明的,可不再行发布)、补充通知。 招标人如不能如期地回复招标答疑、澄清要求、不能如期地发布最高限价、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可以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形式上网发布。 招标人发布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可能是多次的,投标人应在相应的最迟时间后予以核实。 11、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04月08日09:30 时前;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通州湾示范区政务中心北楼四楼开标室(地址:通州湾示范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如招标人不能在确定的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的最迟时间前完成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招标人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形式予以公告。 12、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为:详见招标文件 1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壹万伍仟元(提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14、特别提示: (1)因本平台处于试运行阶段,请各投标人至通州湾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58.221.6.226/ntbhztb/)、南通滨海园区(http://www.ntbh.gov.cn)网上下载中心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 (2)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通州湾示范区 联系人:潘源 联系电话:0513-********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B座14楼 联系人:顾莉 联系电话:181*****960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人:(公章) 2016年03月18日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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