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赣县临增遗留废弃矿区遗漏点生态恢复治理项目施工询价文件
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赣县临增遗留废弃矿区遗漏点生态恢复治理项目施工询价文件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赣县临增遗留废弃矿区遗漏点生态恢复治理项目。
2、询价人: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
3、工程规模:项目位于赣县区大田、大埠、韩坊,共有6个裸露(损毁)点组成,其中大田1个、大埠3个、韩坊东坑2个,总面积为*****.46m2(约47亩),主要包括地形整治工程、土壤改良与植被恢复、蓄排水工程。
4、报价内容及范围:对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赣县临增遗留废弃矿区遗漏点生态恢复治理项目根据询价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对该项目进行报价。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地方规范和标准以及本工程的具体技术合格要求。
6、工期要求:45日历天。
二、响应人资格条件
1、响应人资格要求:具备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资质(含)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矿业工程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或具备岩土工程或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满足以上条件的单位即可参加本工程的竞价。
2、业绩要求:响应人至少承担过1项废弃稀土矿山环境综合治理类项目,并提供相关业绩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
三、报价要求
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50元(含暂列金)。
2、报价要求:报价固定总价包干的方式,报价应包含完成工程的成本、利润、税金、各种风险(包括施工过程中材料价格涨价等所有相关费用等),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以及相应的施工措施(包括工作区域内由本工程施工产生的余土、渣土、垃圾及其他废弃物外运处理、施工便道等)和施工过程中的水电费以及工程多次竣工验收等所有费用。料场、渣场取料和弃渣,其运距和报价由响应人自行确定,由此产生的风险响应人自行承担,不得因与询价人提供有差异而向询价人进行任何索赔。
3、报价范围:响应人报价范围应为询价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工程量。报价单位应自行处理与地方政府、当地居民等的关系协调,上述情况包括临时占道、水电等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报价单位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此部分费用,询价人不再另行支付。
4、工程价款的调整: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包干的方式,除本工程
另有约定或发生设计变更外,投标人的报价总价即作为合同价一律不予
调整。
5、中选施工单位在合同签订前支付设计费*****.00元给设计单位。
四、合同价款支付
工程完工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七天内付至结算总价的97%,留3%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两年,质保期满后经现场验收无质量问题退还全部质保金(不计息),付款前承包人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履约保证金
中选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天之内,将中标价的10%的履约保证金转入询价人公司指定账户(公司名称: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账号:282*****030********;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旗支行,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六、响应单位报名
请各响应单位于2023年12月22日下午17:00前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到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报名领取询价文件。
七、响应文件的组成份数、签署和递交
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和响应报价表组成,加盖公章,一式贰份装入密封袋中。
①报价文件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并应由响应人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印章。
②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业绩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如果响应人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报价文件,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2、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下午15:00。
3、委托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加报价开启会,否则不予参加报价。
八、确定施工单位
确定施工单位的办法及原则:由公司相关部门组成的询价小组在纪委的监督下,在截止时间后当众开启在规定时间内收集到的各响应人的响应文件,本工程以最低报价确定施工单位,最低报价有两家以上时,以抽签方式确定。
九、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大道36号中国南方稀土大楼1202室;
联系人:仝工,联系电话:0797-*******。
十、未尽事宜,将由双方在合同中进一步明确。
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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