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家园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场投资经营项目招选公告

华龙家园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场投资经营项目招选公告

长沙市岳麓区东方红街道华龙村村民委员会现对华龙家园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场投资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选,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应选人参与应选。

1.项目概况与招选范围

1.1项目名称:华龙家园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场投资经营项目

1.2招选人:长沙市岳麓区东方红街道华龙村村民委员会

1.3项目预算:应选人投资建设管理并按年度上缴场地租金,预计车位数:50-60个,年化租金底标价:16万,租约期限:12年。

1.4资金筹措:招商项目,非招选项目非财政资金。

1.5建设位置:长沙市岳麓区东方红街道华龙村明湖路与长兴路西北角。

1.6项目概况:为推动本村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增强村集体经济组织造血功能,实现村集体经济组织效益的持续稳定增长,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股东代表会议决议,我村委会决定启动华龙家园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场投资经营项目,计划新增50-60个新能源充电桩停车车位;并希望能引入智能化管理系统,引导车主停车,提高停车效率;要求投资人对露天车位进行合理规划,增加车位利用率,同时要求保持应急车道的正常使用。

招选人不参与投资,由应选人全额投资、设计、建设、运营。运营收入由停车费收入及其附加收入组成,运营初期收入用作中标应选人收回建设成本,运营末期的税后收益,作为应选人投资收益。

总运营投入估算由投资人自行测算,包括首年建设成本、合作期的管理成本、维护成本、管理成本、资金成本、税金成本等。

1.7招选范围:投资人负责投资建设,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道路、停(充电)车位及雨棚、变配电、给排水、充电桩、门禁、维保设施及配套设施等。投资人自行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完善相关手续、各阶段评审、工程报建、验收等工作。

2.应选人资格要求

2.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经营范围含有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与运营;

2.2应选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

2.3参与本项目应选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五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禁止承担招标(招选)相关业务(以发布的公开信息或文件为准)的情形;在资格审查时,评标委员会将按以下要求对应选人进行信用查询:

(1)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应选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选人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应选人是否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选人若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应选人是否有“失信行为记录”,应选人若存在“失信行为记录”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4)应选人或其项目负责人存在被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通报的,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4本次招选接受联合体应选;

2.5本项目招的是投资人,设计、施工、运营单位均可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或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应选人应在应选文件中提供以下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

①设计单位应具有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单位应具有电力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核发的承装(修、试)三类均为五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③运营单位必须在省发改委(省能源局) 网站公示的充电设施运营服务商目录,运营管理系统需与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服务管理平台对接。具有新能源汽车充电相关领域的专职技术人员,具备基本消防设施操作能力。

2.6与招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选项目应选。

3.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招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招选活动的,请于2023年12月20日起至2023年12月27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到亚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新河街道湘江北路1500号北辰时代广场A3区4826房 )购买招选文件。

4.2招选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5.应选文件的递交

5.11、提交首次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8 日10 时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亚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新河街道湘江北路1500号北辰时代广场A3区4826房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应选文件为无效文件,招选人、招选代理机构或者评审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应选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应选文件,招选人不予受理。

6.应选保证

本项目应选保证金采用应选承诺方式,需符合招选文件第六章应选文件格式规定,附应选文件内一同递交,不要求单独递交承诺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8.监督

本次招选项目监督部门为长沙市岳麓区东方红街道华龙村村民委员会纪检监察,范聪137*****935

9.联系方式

招选人(异议联系人):长沙市岳麓区东方红街道华龙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

联 系 人:刘博

电 话:0731-********

招标代理:亚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新河街道湘江北路1500号北辰时代广场A3区4826房

联 系 人:王帅

电 话:07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能源汽车 停车场 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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