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清河老河湾生态治理工程环境保护监测比选公告
北京市清河老河湾生态治理工程环境保护监测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 | ZJ2023B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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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清河老河湾生态治理工程环境保护监测 |
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
项目所在辖区 | |
项目业主 | 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35.******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北京市清河管理处109 室(北京市海淀区清河路189号)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26日 09时30分 |
交易方式 | 比选 |
服务时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环境保护专项竣工验收止。 |
资质(资格)要求 | 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2投标人应具有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认定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认证项目应包含本工程要求的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检测项目。 4.3响应截止时间前三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4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出具的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
金额说明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公告说明 | 时间:2023年 12 月 20 日16时00分至2023年 12 月 25 日16时00分。 方式:通过中介服务平台网络报名参与,并按附件格式填写“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将北京市中介服务平台报名截图及填写后的登记表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指定邮箱(qinghe**********@163.com),并电话(********-8007)确认其报名信息。采购人在收到登记表后,按表中填写邮箱和地址通过电子邮件将电子版比选文件发送至供应商。 |
有无回避情况 |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
项目内容 | 根据清河老河湾生态治理工程特点,结合工程影响区环境现状,以及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审批通过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对工程项目进行环境监测。监测内容包括大气监测、噪声监测、施工废、污水监测、河流水质监测。监测单位应配合业主向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相关资料,完成环境保护专项验收。 |
项目编号 | ZJ2023BJ******* | 项目名称 | 清河老河湾生态治理工程环境保护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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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项目所在辖区 | 北京市 | |
项目业主 | 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35.******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北京市清河管理处109 室(北京市海淀区清河路189号)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26日 09时30分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服务时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环境保护专项竣工验收止。 | ||
资质(资格)要求 | 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2投标人应具有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认定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认证项目应包含本工程要求的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检测项目。 4.3响应截止时间前三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4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出具的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 ||
金额说明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
公告说明 | 时间:2023年 12 月 20 日16时00分至2023年 12 月 25 日16时00分。 方式:通过中介服务平台网络报名参与,并按附件格式填写“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将北京市中介服务平台报名截图及填写后的登记表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指定邮箱(qinghe**********@163.com),并电话(********-8007)确认其报名信息。采购人在收到登记表后,按表中填写邮箱和地址通过电子邮件将电子版比选文件发送至供应商。 | ||
有无回避情况 |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 ||
项目内容 | 根据清河老河湾生态治理工程特点,结合工程影响区环境现状,以及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审批通过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对工程项目进行环境监测。监测内容包括大气监测、噪声监测、施工废、污水监测、河流水质监测。监测单位应配合业主向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相关资料,完成环境保护专项验收。 |
联系人 | 杨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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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联系电话 | 010******** |
公司名称 | |
地址 | |
公司电话 | |
个人电话 | |
邮件 |
联系人 | 杨莹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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