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检察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建设项目信息化设备采购磋商公告

信阳市检察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建设项目信息化设备采购磋商公告

信阳市检察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建设项目

信息化设备采购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信阳市检察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建设项目信息化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建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月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信阳市检察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建设项目信息化设备采购

2、预算金额:******.08元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内容:入口安检系统、法警执勤室报警信号设备、嫌疑人居住室报警和对讲系统、讯问室报警对讲系统、询问室报警对讲系统、公安警务室报警对讲系统、执行监督检查室报警系统、会见室报警系统、医务室报警系统、法警备勤室接收报警信号系统、公共区域信号系统、门禁系统、报警系统、安全防范监控室、机房、停车门禁管理系统等。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送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6、质保期:质保期限2年。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且要求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投标供应商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信用信息截图);

4、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③、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请于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3:00 时至 5: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资格要求相关材料(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到信阳市新五大街建业壹号城邦1号楼1713向河南建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报名后领取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月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建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期限为5个工作日。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龙江西路6号

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方式:199*****377

2、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建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中兴南路凯利国际中心B栋17号楼1708号

联系人:春女士

联系电话:158*****64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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