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某单位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某单位物业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某单位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20日 16:0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7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市内办事处五楼第一会议室(锦州市太和区凌西大街红树林小区,天成雅典对面华隆宾馆五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1月02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市内办事处五楼第一会议室(锦州市太和区凌西大街红树林小区,天成雅典对面华隆宾馆五楼)
预算金额 ¥1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晓彤
项目联系电话 0416-*******
采购单位 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锦州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于先生 0416-*******
代理机构名称 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晓彤 0416-*******

项目概况

某单位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办事处8508室(锦州太和区凌西大街66号华隆宾馆5楼)或线上通过邮箱传送扫描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ZC-HL04-********

项目名称:某单位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拟需派驻3名保障人员,包括保安2人(主要负责24小时值班、营区秩序维护、邮件快递签收、报纸分发、室内公共区域保洁及室外卫生清扫等工作),厨师1人(负责食堂伙食保障和炊事用具清洁维护)(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2)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的企业不得承担本次服务;(3)信誉要求:截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裁判文书网载入行贿判决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1日 至 2023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办事处8508室(锦州太和区凌西大街66号华隆宾馆5楼)或线上通过邮箱传送扫描件

方式:现场领取或线上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市内办事处五楼第一会议室(锦州市太和区凌西大街红树林小区,天成雅典对面华隆宾馆五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0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市内办事处五楼第一会议室(锦州市太和区凌西大街红树林小区,天成雅典对面华隆宾馆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⑴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⑵领取磋商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信用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加盖企业公章留存至代理机构。

⑶强调:以上材料供应商应秉承诚信的态度,合法提供有关材料,如有虚假将如实递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并拉入供应商黑名单。

⑷供应商可以到将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市内办事处8508室(锦州太和区凌西大街66号华隆宾馆5楼)现场领取磋商文件或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ualong*****@163.com中,邮件主题(标题)采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码】”的形式,并联系负责人进行核对,核对成功后代理机构将磋商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邮寄相关材料(三份加盖企业公章)至代理机构存档备查(推荐顺丰邮寄)。

2、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⑴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⑵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锦州市        

联系方式:于先生 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联系方式:杨晓彤 04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晓彤

电 话:  041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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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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