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服务询价公告第1包

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服务询价公告第1包

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服务询价公告

(2023-JKCNJD-F4018)

我单位计划申请某项目诉讼财产保全,需开具保全担保函,现就该项目的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服务进行供应商征集询价,欢迎符合条件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项目名称:某项目财产保全担保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3-JKCNJD-F4018

三、项目概况:诉讼保全标的额大于2亿元,预估约6亿元,诉前(诉中)保全担保服务。

四、服务要求:法院审核同意后3日内出具保函。

五、报价形式和最高限价:报价按保费费率报价,保费=中标保费费率×担保金额,保费费率最高限价为0.537‰。

六、服务成果形式:服务成果交付形式为诉讼财产保全保函。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资质及人员配备:

具备保证保险经营许可证,或其他诉讼保全担保经营许可证。

(三)供应商须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参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

(六)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及供应商暂停资格列表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询价公告发布期限

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5日

八、报价文件组成:报价函,营业执照、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许可证、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军队采购网查询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采购暂停名单的截图、非外资独资或外资参股企业的书面声明等资格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九、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2023 年 12月 26日 9时 00分前(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南宁市青秀区。

报价方式:本项目采取邮寄或现场递交送达。

供应商应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邮寄或直接送达至指定地点。

项目负责人:唐助理,131*****991。发送快递时请在快递封面上注明内容为 (项目名称)报价文件。供应商应合理估计邮寄时间或现场递交时间,以确保按时寄达,逾期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报价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的纸质版文件将予以拒收。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的报价文件。

十、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助理

联系电话:131*****991

采购管理部门:吴助理

联系电话:0771-*******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详询项目联系人。

2023年12月20日

,南宁市,青秀区,南宁,0771-

标签: 担保服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