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中文纸质书采购项目质疑答复函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中文纸质书采购项目质疑答复函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中文纸质书采购项目(FCZC2023-J1-*****-KWZB)质疑答复函
质疑人:北京千喜鹤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北里26号18楼409室
法定代表人:黄虹 联系电话:132*****999
北京千喜鹤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文纸质书采购项目(FCZC2023-J1-*****-KWZB)”的质疑函,我公司已于2023年12月13日收悉。针对你公司质疑函中所提及的质疑事项,我公司将该质疑函报送采购人。现受采购人委托,我公司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1:《谈判文件》第26页要求提供版权信息的图书清单中,序号10《财务管理及其分析实践探索》(ISBN号:978*****39085)经我方查询直销、网络经销、实体书店销售、咨询委托代理商等多种销售渠道,未在公众渠道查找到该书流通销卖的记录。《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该书的版权信息为▲符号要求,属于“实质性要求”,是不满足则响应无效的条款;该要求具有倾向性及排他性;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质疑事项1答复:
1、图书的发行流通有很多种渠道,如直销、网络经销、实体书店销售、咨询委托代理商等多种销售渠道等形式,并不限于某种形式。本项目采购的图书为采购单位专业设置需求的专业图书。符合采购人专业设置,国家正规出版机构(经国家批准的)出版有版权的正式出版物(图书)均在采购人采购范围内。你公司质疑“ 《财务管理及其分析实践探索》(ISBN号 978*****39085)、、、、均未找到该书的正版销售渠道记录”,经“中国国家版本馆(国家版本数据中心)”查询“《财务管理及其分析实践探索》(ISBN号 978*****39085)”该书为国家版本数据中心有备案版权信息且可查的正规出版物。通过该网站可以查询到:该书的出版社为“吉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版时间为2023年6月。 各投标人均可通过正常的市场途径获取,贵单位可以考虑从其他发行渠道收集图书,多方询问、调查、核实。中国国家版本馆(国家版本数据中心):中国版本图书馆转隶中央宣传部,副牌更名为“国家版本数据中心”,国家版本数据中心是我国唯一的国家级出版物数据生产服务机构,提供出版物大数据检索与分析服务。官方网址:https://pdc.capub.cn/)。以下为检索记录:
2、《财务管理及其分析实践探索》这本书不属于《谈判文件》第19、20页所说的“未出版图书、绝版图书”,属于正规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的图书。
所以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三)、(六)、(八)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该质疑事项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不充分,质疑不成立。
二、质疑事项2: 《谈判文件》第26页3.4款第2)“提供10位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家授权书加盖厂家公章”及第5)条“提供获奖作家授权书单并且加盖厂家公章”具有倾向性及排他性;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质疑事项2答复:《谈判文件》第26页3.4款第2)“提供10位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家授权书加盖厂家公章”及第5)条“提供获奖作家授权书单并且加盖厂家公章”并不作为实质性要求,不具有倾向性及排他性,不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所以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三)、(六)、(八)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该质疑事项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不充分,质疑不成立。
三、质疑事项3: 《谈判文件》第24页3.2款第4)“平台提供我的图书馆“个人书房”:本平台可为每一位读者提供个性化书房,积极倡导“人人有书房、品读经典书”的阅读方式。读者也可以通过收藏、阅读、推荐、经典图书;我的图书馆空间提供借阅图书记录与阅读状态,通过当前借阅显示最近阅读情况,借阅历史记录显示,同时提供我的收藏、读书笔记、书评、我的活动、个人设置等功能服务;(提供截图加盖厂家公章)”。
质疑事项3答复:《谈判文件》第24页3.2款第4)“平台提供我的图书馆“个人书房”:本平台可为每一位读者提供个性化书房,积极倡导“人人有书房、品读经典书”的阅读方式。读者也可以通过收藏、阅读、推荐、经典图书;我的图书馆空间提供借阅图书记录与阅读状态,通过当前借阅显示最近阅读情况,借阅历史记录显示,同时提供我的收藏、读书笔记、书评、我的活动、个人设置等功能服务;(提供截图加盖厂家公章)”。并不作为实质性要求,不具有倾向性及排他性,不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所以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三)、(六)、(八)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该质疑事项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不充分,质疑不成立。
四、质疑事项4: 《谈判文件》第26页3.4款第9)“可提供不少于50个云端数字阅读账号,每个账号可阅读平台内所有数字资源。可提供数字阅读测评服务,测评通过链接可以直接进入测评平台,采用NPS或矩阵两种方式,测评后可以对数据结果直接生成,并可以进行分类统计与交叉分析,所有数据可以自动生成数据大屏图片,图片内可以直观分类展现测评内容。平台可以在寒暑假期间分别测评一次。需提供测评页面截图及具有量表知识产权授权,该知识产权获得时间不少于三年。
质疑事项4答复:《谈判文件》第26页3.4款第9)“可提供不少于50个云端数字阅读账号,每个账号可阅读平台内所有数字资源。可提供数字阅读测评服务,测评通过链接可以直接进入测评平台,采用NPS或矩阵两种方式,测评后可以对数据结果直接生成,并可以进行分类统计与交叉分析,所有数据可以自动生成数据大屏图片,图片内可以直观分类展现测评内容。平台可以在寒暑假期间分别测评一次。需提供测评页面截图及具有量表知识产权授权,该知识产权获得时间不少于三年。并不作为实质性要求,不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所以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三)、(六)、(八)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该质疑事项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不充分,质疑不成立。
五、质疑事项5: 《谈判文件》第22页二款第10)“图书标签粘胶具有持粘性,通过GB/T4851-2014标准检测,提供测试报告复印件(测试报告须通过CNAS及CMA认证) 。
质疑事项5答复:《谈判文件》第22页二款第10)“图书标签粘胶具有持粘性,通过GB/T4851-2014标准检测,提供测试报告复印件(测试报告须通过CNAS及CMA认证) 。并不作为实质性要求,不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所以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三)、(六)、(八)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该质疑事项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不充分,质疑不成立。
六、质疑事项6:《谈判文件》第22页二项第11)“标签芯片为自主品牌,且芯片制造商具备设计符合国密规范的RFID电子标签芯片的能力,包括设计能力、生产能力、质量保障能力安全保障能力、服务保障能力等,并符合国家密码管理局密码产品认证要求,提供芯片产品的国密认证证书复印件及认监委官网查询截图;”
质疑事项6答复:《谈判文件》第22页二项第11)“标签芯片为自主品牌,且芯片制造商具备设计符合国密规范的RFID电子标签芯片的能力,包括设计能力、生产能力、质量保障能力安全保障能力、服务保障能力等,并符合国家密码管理局密码产品认证要求,提供芯片产品的国密认证证书复印件及认监委官网查询截图;”并不作为实质性要求,不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所以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三)、(六)、(八)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该质疑事项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不充分,质疑不成立。
七、质疑事项7: 《谈判文件》第22页二项第12)“标签的品牌制造商具有自主标签生产线(包含自动倒装贴片机、电子标签复合设备),提供自主生产线证明材料(付款凭证或发票复印件 ) ”
质疑事项7答复:《谈判文件》第22页二项第12)“标签的品牌制造商具有自主标签生产线(包含自动倒装贴片机、电子标签复合设备),提供自主生产线证明材料(付款凭证或发票复印件 ) ”并不作为实质性要求,不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所以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三)、(六)、(八)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该质疑事项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不充分,质疑不成立。
综上所述,贵公司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不充分,质疑不成立。如贵公司认为本答复不满意,有权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规定,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防城港市财政局提起投诉。
因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政采云系统有误,导致无法正常开标。本项目废标。我公司已在相关网站发布公告。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和支持!
采购单位: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0日
标签: 中文纸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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