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主体验收的公示
关于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主体验收的公示
现项目已完成,并通过组织农业、财政、供销等相关部门的验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5日,如对所公示的主体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电话:0599-*******)。
南平市建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9日
标签: 新型农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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