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主体验收的公示

关于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主体验收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3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5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3]105号)文件要求,确定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主体18个250万元,其中:22年评定省级及以上示范社5个和奶业主体生产能力提升1个,每个补助30万元:南平市建阳区众农农机专业合作社(国家级),南平市建阳区群仙辉辉农业专业合作社(省级),南平市建阳区名福土鸡养殖专业合作社(省级),南平市建阳区茶山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省级),南平市建阳区红樱苗木专业合作社(省级),南平市建阳区吉翔牧业有限公司(奶业)。22年评定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个10万元,2个市级替补各5万元:南平市建阳区鑫荣家庭农场(22年省级),南平市建阳区建武家庭农场(市级替补),南平市建阳区陈凯家庭农场(市级替补)。粮食单产能力提升项目主体5个,每个补助6万元:南平市建阳区水吉镇李家寿家庭农场,南平市建阳区黄坑镇徐荣辉家庭农场,南平市建阳区田友家庭农场,南平市建阳区吉丰农机专业合作社,南平市建阳区上有农机专业合作社。改善生产设施条件项目主体4个,每个补助5万元:南平市建阳区丰收农机专业合作社,南平市建阳区兴农农机专业合作社,南平市建阳区黄坑镇佳禾家庭农场,南平市建阳区缘来家庭农场。

现项目已完成,并通过组织农业、财政、供销等相关部门的验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5日,如对所公示的主体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电话:0599-*******)。

南平市建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型农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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