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物资消毒药采购第三次公告

泰和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物资消毒药采购第三次公告

为积极开展消毒灭源工作,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根据《吉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专项资金的通知》(吉财农指〔2022〕2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采购一批消毒剂用于全县规模养殖场、生猪定点屠宰场、畜禽交易场所集中消毒,以净化环境,消灭疫源。本次以竞价方式采购,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参加报价。

 一、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根据《吉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专项资金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采购一批消毒剂,用于全县规模养殖场、生猪定点屠宰场、畜禽交易场所集中消毒,以净化环境,消灭疫源。

二、参加询价的企业(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具有相应商品经营范围的生产或经营许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公德(有以被告身份出现的法律诉讼、纠纷、投诉的,被视为否决条件,不接受本轮询价)。

三、询价采购的物质种类、品名、规格及数量

本次采购农药预算总金额38万元,其中戊二醛葵甲溴铵溶液采购5000瓶,金额15万元;过硫酸氢钾复合物粉采购3100桶,金额23万元。总金额须用完,多出款项以中标单价采购相应金额的产品。

1

戊二醛癸甲溴铵溶液

★1、主要成份:戊二醛.癸甲溴铵

★2、含量规格:100ml:戊二醛5g+癸甲溴铵5g,包装规格 :1000ml/瓶,10瓶/箱;主要用于畜禽栏舍、器械、场地消毒。

3、保质期:20个月(含)以上。

★4、生产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兽药生产许可证、GMP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兽药批准文号(投标人为非生产企业的须再提供兽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5、产品性能质量要求:

①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戊二醛.癸甲溴铵溶液)2021年1月1日以来省级及以上的主管单位实验室出具的针对布鲁氏杆菌、小反刍兽疫病毒、禽流感H9病毒和蓝耳病病毒杀灭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原件备查,成交后须向采购人提供原件)。

②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戊二醛.癸甲溴铵溶液)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国家非洲猪瘟区域实验室杀灭非洲猪瘟病毒实验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原件备查,成交后须向采购人提供原件)。

③投标人须提供具有CMA资质的实验室出具的戊二醛癸甲溴铵溶液的金属腐蚀性检测项目实验报告,要求对不锈钢的基本无腐蚀(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原件备查,成交后须向采购人提供原件)。

④投标人须提供具有CMA资质的实验室出具的戊二醛癸甲溴铵溶液在“有机干扰物环境下”中和剂悬液定量试验表明10分钟能有效杀灭大肠杆菌、金色葡萄球菌。(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原件备查,成交后须向采购人提供原件)

2

过硫酸氢钾复合物粉

★1.主要成份:过硫酸氢钾; 以有效氯计不得少于10%;

★2.包装规格:1000g/桶

3.产品应易于储存,有效期不少于20个月。

★4.生产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兽药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企业的须再提供兽药经营许可证)、GMP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兽药批准文号(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5.产品性能质量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过硫酸氢钾复合物粉)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国家非洲猪瘟区域实验室杀灭非洲猪瘟病毒实验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原件备查,成交后须向采购人提供原件)。

以上所有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兽药质量强制标准要求,有效保质期不低于二十个月。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在国家兽药基础数据库化药监督抽检结果数据库中,在近三年内,未有抽查不合格记录,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其它事项

1.报名时间、地点:从2023年12月20日-25日15时止。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有意向企业通过电子邮箱报名(报名表加盖公章扫描),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9*****298, 邮箱号码thxmsyj@163.com。 

2.参加询价时间、地点:2023年12月25日15时,在江西省泰和县澄江镇龙潭大道泰和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三楼会议室公开询价。

3.供应商应携带的材料: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如非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的,需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在报价前进行资格审查。

4.询价方式:采取现场提交报价方式,各参加竞价企业需提前填写报价单,加盖公章密封。

5.报价中标的确定原则:本次询价设最高限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无效,在最高限价内,以两项合计总价报价最低的企业(公司)为中标单位。询价报价包括货款、运输、税金等一切费用。

6交货时间、地点:中标公示无异议后7天之内交货。

7.资金结算方式:货物验收后,无异议,一个月内通过财政转账支付。

附件:报名表和报价单  

      泰和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3年12月20日



附件 报名表和报价单.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重大动物 疫病防控 应急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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