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闸北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技术咨询部受委托,对上海市彭浦第四中学大门及围墙修缮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老标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彭浦第四中学大门及围墙修缮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9-16-6007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工程范围:大门、围墙等。总投资195万元,其中建安费用180万元,
5、交付地址:闻喜路1000号
6、交付日期:2016-5-17
7、采购预算金额:*******(国库资金:*******;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3-18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3-25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资质证书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04-13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04-13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闸北区秣陵路80号4楼
2、开标地点:闸北区秣陵路80号4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报名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2)报名人:被委托人的本单位人员查询证明原件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七、其他事项
答疑:召开时间:2016年3月28日14时00分召开地点:秣陵路80号5楼
八、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