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家安置房项目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FZW-2015-104)

桑家安置房项目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FZW-2015-1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桑家安置房项目已由宁波市江东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投【2013】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东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代建单位为宁波金达利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银晨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智能化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资格预审。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位于江东区规划后西河及李家河以东、江南路以北、沧海路以西、分1#、2#、3#地块。 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44182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约128462万元。 招标控制价:*******元。 计划工期:与土建工期同步且不影响工程的整体竣工验收。 招标范围:桑家安置房项目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图中各系统范围内的设备、管线及系统集成等设备材料的供应、安装、调试、检测和售后服务工作。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GB50339-201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相关技术要求,并能通过第三方技术检测机构的测试(安防系统通过市公安局技防办验收合格),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配合总包单位进行工程质量奖项的创建。 安全要求:合格,并配合总包单位进行安全文明标化工地的创建。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申请人企业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上(如有),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查询以本项目资格预审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 “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为准 3.1.4 申请人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 3.1.5 申请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其它要求: (1)申请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 (2)申请人电子信用证的施工登记情况符合承接业务规定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 (3)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3.2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注册建造师(含年龄不满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2 拟派项目经理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 3.2.3 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2.4 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2.5 其他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3其他必要合格条件:(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第2.2条款规定);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0年12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人应在2015年12月21日16:00之前,将资格预审文件最后一页《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并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交至招标代理人,逾期未提交的或申请人在投标文件中更改项目经理的,请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至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记录,并将由检察院出具的《宁波市检察系统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项目采用的资格预审方法为有限数量制; 4.2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11家。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5年12 月14日至2015年12月1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宁波市江东区桑田路935号江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招投标中介咨询窗口报名。资格预审文件500元/份(含施工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报名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www.nbjdjy. cn/view/2136.html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报名申请表(一式三份); 2)《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5) 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及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上述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其他投标申请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6.资格预审申请信用担保 6.1 金 额:人民币伍万元整形 式:银行转账汇款或网上银行(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的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收 款人:宁波市江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东支行 银行账号:****************8。 6.2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2日16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7.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12月24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江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桑田路935号江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南侧楼梯进入。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招标公告发布 8.1 时间:2015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18日 8.2 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宁波市江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银晨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东区彩虹南路10楼C区 邮 编:315040 联 系 人:劳晓波 电 话:0574—******** 传 真: 0574- ********-*** 电子邮件: ********8@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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