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北京经济技术研究院陕西分院及陕西送变电工程公司工程项目物资招标公告

国网北京经济技术研究院陕西分院及陕西送变电工程公司工程项目物资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ZZB-SN-1601

国网北京经济技术研究院陕西分院及陕西送变电工程公司工程项目物资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北京经济技术研究院陕西分院及陕西送变电工程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国网陕西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北京经济技术研究院陕西分院及陕西送变电工程公司工程项目物资招标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

分标

物资种类

分标1

110kV组合电器

分标2

110kV变压器

分标3

消弧线圈成套装置

分标4

10kV框架式电容器组

分标5

交流中性点成套装置

分标6

高压开关柜

分标7

330kV电容式电压互感器

分标8

330kV交流避雷器

分标9

镀锌铁塔

分标10

钢芯铝绞线

分标11

盘形悬式玻璃绝缘子

分标12

合成绝缘子

分标13

盘形悬式瓷绝缘子

分标14

金具

分标15

光缆

分标16

智能变电站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在线监测装置

分标17

智能变电站状态监测(SF6在线监测)

分标18

智能变电站监控系统

分标19

智能变电站保护装置

分标20

智能变电站辅助系统综合监控平台

分标21

火灾报警系统

分标22

智能一体化电源系统

分标23

智能故障录波装置

分标24

智能变电站时间同步系统

分标25

智能变电站电能量采集终端

分标26

智能变电站减载装置

分标27

加密认证装置

分标28

路由器

分标29

交换机

分标30

综合配线架

分标31

PCM设备

分标32

SDH设备

分标33

电能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集成和供应能力,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及其授权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标段,代理商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材料。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标段,代理商的授权企业以及代理商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前述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8)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1)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及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l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l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l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l 侵犯他人专利或知识产权的;

(13)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在查询函出具之日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2:国网北京经济技术研究院陕西分院及陕西送变电工程公司工程项目物资招标采购项目供应商专用资质业绩水平需求及评审权重一览表。

3.3如招标文件中商务部分与技术部分中的内容有差异,技术参数以技术部分为准,交货期、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质保期以商务部分为准,如技术规范书中的招标货物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与货物清单有差异,以货物清单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3月18日—3月23日下午17:00。

4.2本次招标文件购买具体流程如下:

4.2.1首先,投标人应按照《标书发售登记表》(招标公告附件3)的格式详细填写投标人的基本信息、购买的标、包产品名称和标书费用。

4.2.2 其次,投标人须将填写完成的《标书发售登记表》(招标公告附件3)的可编辑版(word)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gwsxzb@126.com。邮件题目及附件按如下格式填写:标书发售登记表+投标人全称。

发送后,投标人将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的回复,若未收到确认邮件,请打电话进行确认。如投标人未按照要求填写并发送《标书发售登记表》,因此导致招标代理机构无法按时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一次性购买完毕,避免二次购买的情况发生。

4.2.3最后,请将标书费用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标书费必须从投标人公户转出,不接受私人汇款,汇款备注:WZZB-SN-1601标书费。

开户银行:建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国网陕西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2266

联行号:********0093

收款人名称:国网陕西招标有限公司

4.2.4 招标文件购买成功后,招标代理机构会通过电子邮件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须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回复是否收到招标文件,如不回复,则将被视为已收到招标文件。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16年3月25日16:00前,将电子版澄清按指定格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gwsxzb@126.com。邮件题目按如下格式填写:澄清+投标人全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7日上午9:00。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西安万年饭店(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93号,电话***-********

为投标人能有较为充分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特要求如下:

所有纸质投标文件于2016年4月6日下午14:00-17:30,递交至西安万年饭店(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93号,电话***-********)。如地点变更,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各投标人。

5.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西安万年饭店(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93号,电话***-********)。

开标价格需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投标保证金应且只能以以下形式提交:

(1)银行电汇;

(2)网银转账。

每个投标人只递交一份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条款。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支付至规定的银行账户,在付款摘要中注明“WZZB-SN-1601保证金”,并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建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国网陕西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2266

联行号:********0093

收款人名称:国网陕西招标有限公司

9.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所有中标人应在《中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金额将与中标公告一同告知中标人)。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两个文件规定费率标准,收费以包为单位收取。

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户银行:工行西安市东新街支行

开户名称:国网陕西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

联行号:********0040

收款人名称:国网陕西招标有限公司

备注:1.切勿将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与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账户混淆。

2. 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必须从基本帐户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3.请各投标人在银行汇款备注栏填写“WZZB-SN-1601中标费”字样,以便财务人员区分。

如果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扣减相应金额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陕西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朱雀大街中段15号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二楼213室

邮编:710068

联系人:吴琛、相里子鹏

电话:***-***********-********

传真: ***-********

电子邮箱:gwsxzb@126.com

财务联系电话:***-***********-********(备注:标书费、中标服务费收取、开具发票及投标保证金退还等相关事宜请拨打此联系电话)

2016年3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变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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