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关于对舒兰市金仓米业有限责任公司抵债资产公开竞价租赁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关于对舒兰市金仓米业有限责任公司抵债资产公开竞价租赁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关于对舒兰市金仓米业有限责任公司抵债资产公开竞价租赁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20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将于2023年12月28日9时至2023年12月29日9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户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对舒兰市金仓米业有限责任公司抵债资产(标的物)进行公开挂牌租赁竞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注:2023年12月28日9时至2023年12月29日9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1. 竞价标的物:

    舒兰市金仓米业有限责任公司抵债资产(租赁)

    二、重大事项披露

    抵债资产使坐落于吉林省舒兰市金马镇跃进村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具体为:房屋12处合计7007.7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两处合计15,085.00平方米,构筑物8项。目前该抵债资产均处于闲置状态,由我分公司雇人看护。

    租赁期限3年,竞价起租价每年10万元,最终以竞价结果确定年租金。参与竞价需缴纳保证金1万元,成交后竞价保证金转为不动产租赁协议中的履约保证金。租金采用预付方式收取(上打租),一年一交,在每期的到期前10个工作日支付,如未支付即算违约,我公司可解除租赁合同重新出租,所有损失由承租方承担;首期租金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承租人需缴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整,在承租人付清租赁协议项下全部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所有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等并按协议要求交还不动产的,我公司再将履约保证金退还承租人。拖欠租金或欠付租赁协议项下应由承租人承担的各项费用,或使租赁物遭受损毁且拒不修复的,或造成我公司其他经济损失的,我公司有权单方决定扣收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并要求承租人在收到补足通知后7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租赁期间不影响我公司随时处置抵债资产;承租人承担租赁期间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及日常消防临控管理及日常维修等全部费用。租赁到期时承租方对抵债资产的投入归出租方即我公司所有;承租方保证在租赁期间不影响我分公司随时处置抵债资产。

抵债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风险如下:

1、标的物为违法占地或违法建设建筑,有被拆除或没收的风险;

2、实际面积与权属登记面积不符;

3、抵债资产面积、型号、规格、数量存在误差;

4、部分损毁或灭失;

5、房屋、配套设施、机器设备质量问题以及其它,可能会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

6、没有取得权属文件;

7、权属可能存在争议;

8、依据法院的法律文书取得但尚未过户;

9、存在租赁、居住权;

10、存在拖欠或需补缴土地出让金、税费等;

11、存在抵押、查封、保全等情况;

12、土地及房屋的性质与实际不符;

13、标的物无法办理营业执照、居住证、暂住证、入学手续等依托标的物的其他权益;

14、标的物其他配套设施缺失(如无法连接水、电、网、燃气等);

15、土地规划变更致使标的物不符合规划情形;

16、我公司不知晓的权利受限情形。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对上述瑕疵或风险不发表任何判断性结论,由竞价人自行作出判断,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价人参加竞价,即证明竞价人已完整、全面地理解和认可上述瑕疵或风险,成交后不因上述瑕疵或风险而拒绝签署不动产租赁协议,要求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赔偿或承担任何责任。

竞价人进一步确认,其已充分了解并认识上述瑕疵或风险,并经独立慎重判断后作出参加竞价的决定。

特别提示:上述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三、挂牌价格:年租金100,000.00元/年,租期3年,保证金: 10,000.00 元,加价幅度:10,000.00 元或整倍数。

四、保证金交纳、竞价款余款以及平台软件服务费支付:

(一)项目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价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二)首期租金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竞价人需缴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整,竞价成功后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承租人付清租赁协议项下全部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所有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等,并按协议要求交还不动产的,我公司再将履约保证金退还承租人。拖欠租金或欠付租赁协议项下应由承租人承担的各项费用,或使租赁物遭受损毁且拒不修复的,或造成我公司其他经济损失的,我公司有权单方决定扣收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并要求承租人在收到补足通知后7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租赁期间不影响我公司随时处置抵债资产;承租人承担租赁期间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及日常消防临控管理及日常维修等全部费用。租赁到期时承租方对抵债资产的投入归出租方即我公司所有;承租方保证在租赁期间不影响我分公司随时处置抵债资产。

如竞价人违反付款义务,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租赁价款的,我公司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没收保证金及意向金;(2)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逾期补足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向我方继续支付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外,自逾期之日起,每逾期一日,还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一向我公司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或应付未付金额达到*****.00元时,我方有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前述情形之日起三年内向承租人发出解除本协议通知,单方解除本协议,收回该不动产,违约金计算至协议解除之日止,全额扣收履约保证金,届时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的,承租人应按照我公司要求期限补足差额。(3)逾期向我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支付应支付的费用,致我公司按有关部门规定及第三方要求不得不承担该费用及其违约金、罚金的,承租人除向我公司偿付上述款项外,还应按照我公司偿付金额的10%向我公司支付违约金。自我方实际偿付之日起算,承租人逾期支付上述款项超过30日,我方有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前述情形之日起三年内向承租人发出解除本协议通知,单方解除本协议,收回该不动产,违约金计算至协议解除之日止,全额扣收履约保证金,届时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的,承租人应按照我公司要求期限补足差额。(4)承租人延期支付协议项下约定的其它应向我公司支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等)超过30日的,我公司均有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前述情形之日起三年内向承租人发出解除本协议通知,单方解除本协议,收回该不动产,并全额扣收履约保证金,届时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的,承租人应按照我公司要求期限补足差额。

我公司收到履约保证金及乙方首期租金后5日内,将租赁标的物交付承租人。

成交的竞价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余款的支付。成交的竞价人应在余款支付期限内完成平台软件服务费的支付,因成交的竞价人未支付平台软件服务费用导致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我公司有权延迟交付标的且不构成违约,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由成交的承租人自行承担。

(三)竞价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价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五、竞价人应具备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资产处置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以及本次竞价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除外)。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7日15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项目经理联系。

七、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价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八、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现状为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拍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二)参与竞价人必须开设淘宝账户。竞价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租赁本项目资格。

(三)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拍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四)其他: 无

(六)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

项目经理联系方式:0431-********,联系人: 代先生

咨询电话: 0431-******** ,联系人: 苏女士

纪检审计部电话:0431-******** ,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3999号第一国际大厦A座15楼

阿里拍卖咨询电话:400-822-2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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