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选海南省医药招采价格引导机制提升工程配套机制研究课题承担单位的二次招标公告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选海南省医药招采价格引导机制提升工程配套机制研究课题承担单位的二次招标公告
为了进一步用好“医药招采价格引导机制”(也称“医药招采价格调控机制”),完善“药、耗、费一体化”监管体系建设,我局拟开展海南省医药招采价格引导机制提升工程配套机制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选研究课题承担单位。由于第一次招标期限内递交响应文件材料的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规定,本次采购项目废标流标。经进行废标、流标公告后,现就二次招标报名、资格审查、评选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基本情况
(一)课题名称
海南省医药招采价格引导机制提升工程配套机制研究课题。
(二)课题概况
根据《海南省医药价格综合监管评价服务工作方案》、《海南省医药招采和价格监测管理暂行办法》和《海南省药品挂网采购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我省创新推出的“医药招采价格引导机制”,依托价格联动、预警推送、积分考核、信用评价和成果运用等制度集成创新的方式,取得了阶段显著成效,多次获得国家医保局和省委省政府领导肯定,目前该机制已引导1万多个药品降价,平均降幅超过25.4%,节约采购资金超10亿元,海南省医药购销领域风气逐步向好。今年6月2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七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函〔2023〕56号),将该机制面向全国复制推广。为了在全量药品监测引导基础上,不断提升和完善现有体制框架,建立“药、耗、费一体化”监管体系,完善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课题监测引导,形成“药、耗、费”整体费用的闭环监测,全方位掌握医药费用价格成本变化,由结果考核转变为过程监管,将过程预警、积分考核、信用评价等工具用于事中事后监管惩戒核心环节,打造有效管用的“药、耗、费”一体化管理手段,不断引导医疗机构采购价格适宜的药品耗材,规范临床诊疗行为,降低人民群众就医用药费用,给医保、卫健、纪检等部门决策分析和监管监测提供数据支撑,特提出本研究课题。
(三)课题内容
1.综合国内其他地区整体情况,总结我省“医药招采价格引导机制”运行过程中取得的成效,剖析存在的问题;
2.结合海南自贸港建设有关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金融、贸易等政策背景,和现行我省医疗保障经办体制机制整体情况,依托已成熟运行的“医药招采价格引导机制”,聚焦质增效,研究适应海南实际的“药、耗、费”一体化监测机制,提出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制度设计,包括实施步骤、时间安排、预期效果等;
3.深入分析“药、耗、费”一体化监测机制提升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如数据质量、信息安全、基金安全等风险,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4.完成一份详细的研究报告,提出研究成果和建议,为政策制定和医保决策提供依据和支撑。
(四)课题预算和时间
课题预算为45万元,完成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五)课题要求
1.课题研究设计合理,创新性、可操作性强;
2.按照要求提供课题成果及相关课题资料,形成研究报告,课题成果所有权归我局所有;
3.严格遵守双方约定的保密协议和工作要求,做好课题资料的归档整理等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或社会团体均可组织申报。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机构。
(五)申报机构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声明函)。
(六)本课题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评选原则
申报机构应报送实施方案,届时省医保局将组织专家评选并结合询价情况确定中选机构,并在省医保局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与中选机构签订正式合同。
四、其他要求
(一)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接受报名,以报名材料收到日期为准,逾期不受理。
(二)申报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不参加现场评选需委托他人参加的);
3.具备履行合同的技术和能力承诺函;
4.今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和纳税证明;
5.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
6.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委托课题申报书(2023年度)。
备注: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均需加盖公章,密封在一个投标文件专用袋,并在投标专用袋上标明:“请勿在开标时间之前启封及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三)申报方式:各申报机构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送至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898-********
报送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红城湖路100号海南省医疗保障局407室。
附 件: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委托课题申报书(2023年度)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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