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设备招标公告

教学设备招标公告

受采购人委托,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拟对一批教学设备进行国内询价采购,诚邀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教学设备采购(HTHWZB-2016-045)

采购预算:叁万伍仟肆佰捌拾元整(¥35,480.00元)

二、货物采购内容及售后服务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1
学生课桌
200套
高度 70厘米课桌加厚镀锌钢质固定式,台面60*40厚18厘贴亮洁木板封边,抽捅厚1.2厘镀锌板47*32*13封口收圆边,台脚厚1.2镀锌管4.2*2.2厘米;椅固定式结构,椅脚厚1.2镀锌钢管4.2*2.2厘米,背板及坐板厚15厘,贴亮洁面板封边,外表面时尚弧型,设计合理

2
教师讲台
6张
120*50*80厘米,台面25厘中密度板贴皮,离地75厘米,双抽屉开放式结构,侧板20厘中密度板贴皮,时尚造型

售后服务及要求:

1、报价人的报价技术参数及规格要实质上相当或优于本一览表提供的技术参数及规格要求 。

2、验收标准:按国家标准进行验收。

3、包装要求:出厂原包装。

4、售后服务方面: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如有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负责包换,质保期为1年。

5、交货期:签订合同后5天内安装并交付使用。

6、交货地点:免费送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

有意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16年3月18日起至2016年3月22日下午17 时整(正常工作时间)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地税或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上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地税或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领取询价文件。

三、报价人资格: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询价采购货物的供应商。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要求:各报价人须就《货物采购内容及售后服务要求》中所有的货物和服务内容作唯一完整报价。(报价必须包括所有费用,包含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装卸、劳务、管理、利润、税金、保险、协调、培训费用、售后服务费用、相关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五、报价文件:报价表(包括货物详细技术参数、单价、合计价、交货期等内容);2、售后服务承诺书;3、报价人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地税或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4货物需求一览表里的其他要求证明材料(以上文件均须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地税或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报价文件必须包边,不允许使用活页夹、订书钉等可能导致报价文件散落或脱页的装订方式,否则文件失散引起的后果自负,招标代理机构将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报价文件必须于2016年 3月23日上午10时30分以书面密封方式(递交方式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贴上密封封条,并在信封的四个边角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密封章)递交至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岑溪分公司(广西岑溪市义州二街112号)递交,逾期不受理。

七、报价文件的组成:报价文件为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共二份。在每个文本的封面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并标明“报价文件”,以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人名称等内容。

八、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不担保低价者中标。

九、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按成交总金额的1.5%向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岑溪分公司提交成交服务费。

十、付款方式:无预付款,货物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十一、公告媒体查询: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岑溪市人民政府网。

十二、采购单位:岑溪市岑城镇六凡小学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82*****008

十三、本项目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地 址: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岑溪分公司(广西岑溪市义州二街112号)。

邮 编:543200 电话/传真:****-******* 联系人:陈小姐

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 3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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