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蓉峰完小班班通建设项目政府采购
桂阳县蓉峰完小班班通建设项目政府采购
郴州嘉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桂阳县教育局的委托,就其蓉峰完小班班通建设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采购项目名称:桂阳县蓉峰完小班班通建设项目政府采购
1.2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CZJJZG2016-016
1.3 招标内容:蓉峰完小班班通建设项目一项
(具体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4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玖拾壹万贰仟玖佰元整(¥912900.00)
1.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4月7日(星期四)上午9:30(北京时间)
1.6开标地点:桂阳县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四楼会议室(桂阳县欧阳海广场对面)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要求满足以下条件:
1.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备注: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要求提供三证合一后的新《营业执照》副本,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1.2、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
1.3、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指2015年7月-2015年12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1.4、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
1.5、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1.6、要求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本投标单位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只查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的档案记录)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1、要求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指电子白板、投影仪、电脑和推拉绿板)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承诺书中应当注明: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代理机构编号、3.所投以上产品的名称、4.售后服务期限,没有注明的视为无效);
2.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6年3月18日至2016年3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由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件原件,并留壹套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到郴州嘉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此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整,售后一概不退。
四、采购人名称:桂阳县教育局
联 系 人:李主任
电 话:****-*******
五、采购代理机构:郴州嘉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郴州市惠泽路聚贤庄院内
联 系 人:章露、周玲彤
电话:****-*******/*******
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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