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航综保部水产类食品原料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关于国航综保部水产类食品原料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关于国航综保部水产类食品原料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 ||||||||||||||||||||||||||||||||||||||||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国航综保部水产类食品原料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一、项目内容: | ||||||||||||||||||||||||||||||||||||||||
(一)项目名称:国航综保部水产类食品原料采购项目 | ||||||||||||||||||||||||||||||||||||||||
(二)项目编号:CGXM-LSD-E-********* | ||||||||||||||||||||||||||||||||||||||||
(三)资金来源:视我公司预算情况 | ||||||||||||||||||||||||||||||||||||||||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 ||||||||||||||||||||||||||||||||||||||||
(五)项目需求: | ||||||||||||||||||||||||||||||||||||||||
一、功能目标: 可根据我公司实际需求提供水产品类食品原料。 二、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详见附件 三、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一)供应商保证其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双方认可的功能和性能。质量标准低于国家或行业推荐性标准的,均属无效; (二)产品品质保证: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卫生标准,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三)供应商所送货品的保质期限自交付后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月或年); (四)产品及包装干净、完整,无破损、标识清晰; (五)因包装、运输或装卸造成产品的损坏,责任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产品不能按照我方订单约定交货的,供应商应按规定承担责任; (六)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责任; (七)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冷冻水产制品应保存在-18℃以下,贮存期不超过其保存期限; (八)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全部退货,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以次充好,影响营养、卫生的。 四、验收标准: (一)验收时间、地点及处置办法:每批产品送达我方指定收货地点时,双方共同验收。供应商应安排工作人员与我方共同进行验收。我方若发现不合格产品,有权现场拒收并要求更换或者退货,并保留索赔权利。若供应商代表不能到验收现场,则以我方验收结果为准。如验收存在差异或者产品不合格,我方应及时将差异反馈供应商,由此发生的违约责任(包括退换货的延迟责任)按照违约责任条款执行。 (二)验收标准:参照同类产品的国家及行业等相关标准,无相关标准的产品,按我方标准验收。 (三)验收方法: 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 2.数量检验:我方清点交货数量,并检查外包装是否有明显的、可能导致产品丢失及损坏的严重破损。如果有,则应对该批产品进行开包装检验。针对每批交货产品,按不少于总数3%的比例进行开包装检验; 3.外观质量抽检:在开包装检验的基础上,每批抽检产品不少于两种。对抽检产品质量及重量的公差进行检测。当外观与封存样品不符,或质量/重量等任意一项超出允许的公差范围时,视为不合格产品; (四)验收单据:在验收现场,我方应在供应商发货清单上签署收货意见。有我方签字的发货清单双方各执一份。 五、合同期限: 3年,协议到期终止后,如甲方选聘新的供应商,则在确定聘用新供应商接管本合同涉及服务内容前期,由原聘用的供应商(即乙方)按甲方的工作安排暂时(不超过六个月)为甲方提供货物,甲方将继续支付相应费用(按本协议的费用标准执行),双方的权利义务继续按本合同执行。 六、其他: (一)付款要求:双方按实际购买数量分单位每月结算一次。我方收到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并对账无误后,由供应商开具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后次月我方以电汇或转账支票的方式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如遇国家税率政策变化,保持不含税单价不变,按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率据实调整含税单价。 (二)送货地点等:
1.供应商按照我方采购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如影响到食堂的正常运转,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2.节假日期间正常配送,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对需低温储藏的产品,在配送过程中,应采取降温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 3.包装为保鲜,冷冻,简装,精装,盒装等,运输方式为汽运,保证冷链配送。 (三)响应时间:退换货响应时间为1小时;应急供货响应时间为30分钟。 (四)违约责任 1.如供应商逾期交货,每逾期1天,应按逾期交付货物总价值的1%支付违约金,不足1天按1天计算。违约金由我方从价款中予以扣除。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交货期的1周后仍没交货,或当供应商的延迟行为影响到我方正常服务,我方有权解除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仍必须向我方支付前述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违约金的交付不免除供应商的交货责任,供应商仍应在4日内补齐相关产品。 如我方因供应商的迟延而遭受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供应商应当按照我方实际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因供应商货物质量问题出现单次退换货情况的,我方可对供应商处以该批次货物总金额的5%罚金;因食品卫生安全质量原因出现单次退换货情况的,我方可对供应商处以该批次货物总金额的10% 或1000元人民(以价高者为准)罚金;因货物质量问题或食品卫生安全质量原因多次出现退换货的,我方有权约谈供应商负责人,并要求其出具整改报告,整改完毕后再次出现以上原因导致的退换货的,我方有权终止与供应商合作。 3.供应商已交付的产品,我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产品时,供应商应按如下公式所示标准,向我方偿付相应的产品不合格违约金: 产品不合格违约金金额=实交产品总金额×抽检不合格率×50%。 我方接受产品不合格违约金,并不代表我方接受不合格产品。如我方在今后的使用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遭受任何损失,供应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因运输、装卸造成交付产品的损坏或灭失,其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同时,供应商应按本条第1款规定,向我方偿付延期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交付不免除供应商的交货责任,供应商仍应补齐相关产品。如我方因供应商的上述违约行为而遭受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供应商应当按照我方实际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因产品质量问题,给我方或任何第三人造成的损害,供应商应负全部责任,并赔偿我方因此支付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 6.在供货履行过程中,买卖任何一方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时,应向另一方偿付尚未执行部分金额30%的违约金。尚未执行部分金额按已履行月平均订单金额乘以合同剩余有效月份计算。 7.供应商若在交付前明知或应知货物存在严重缺陷而未告知我方或存在欺骗我方的其他情况,我方有权要求立即解除合作,并要求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8.违约金等相关费用,我方可以从产品所属批次或下一批次产品货款中扣除。 |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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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7日23时59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三)报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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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和(http://)同时发布。 | ||||||||||||||||||||||||||||||||||||||||
九、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张冬晖 | ||||||||||||||||||||||||||||||||||||||||
联系人电话:010*****807 | ||||||||||||||||||||||||||||||||||||||||
联系人电子邮箱:zhangdonghui@airchina.com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标签: 水产类食品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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