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局集团公司云南昆铁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开远地区招商公告
昆明局集团公司云南昆铁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开远地区招商公告
昆明局集团公司昆铁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开远地区招商公告
一、招商人:云南昆铁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二、招商项目名称:开远地区,1个包件。
三、招商项目编号:FDCGSZS2024-034
四、招商项目概况和底价
本项目为云南昆铁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房屋出租,具体情况如下:该租赁物权属云南昆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开远铁路泸江3区,使用面积30.58平方米,2024年招商底价为49.05元/月.㎡。
注:
1.招商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竞商人可自行前往进行踏勘,一旦报名参加本次竞商,即视为对场地的位置、现状和设施设备已充分了解,无任何异议。
2.租赁期间,竞商人不可对房屋进行改造,如需配备相应设施设备,应报公司进行审批,并承担日常运营和安全管理责任。
五、租赁期限、租金、用途
1.承租年限:2年,自租赁双方确认的起租次日开始计收租赁费用。如中商人为场地前一租赁期的承租方,则本期租赁起租日为前一期租赁期满之次日。
2.租金:按竞商人的中商单价×面积×月数计算或年租金报价,租金每年一缴,租金自合同签订5日内一次缴清。租赁期满后,根据昆明局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3.项目用途:可用于居住等合法用途。
4.其他:因国家政策、市政及铁路建设需要、招商方上级单位明确要求征收、拆除(搬迁)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场地)等基于非因招商方的原因导致竞商方不能继续使用该房屋(场地)时,竞商方应无条件腾退房屋(场地),使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六、招商依据
《昆明局集团公司资产经营开发招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昆铁经开〔2019〕274号)、《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招商管理办法》的通知(铁经开〔2021〕30号)。
七、招租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商,由昆铁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按规定组织进行,每个包件意向承租方达到3家及以上时即举行公开竞价。公开招商项目经两次公告后,意向承租方少于3家时,采取商务洽谈方式招租。
八、竞商人资格及其他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自然人,并接受《房屋租赁合同》所有条款(附件)。
2.竞商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与招商人没有任何物业租赁及相关事宜纠纷,在昆明局管内没有竞租违规行为和合同违约行为,在昆明局管内没有商业经营违约、违规等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拖欠房租、水电费、销售收入提成等合同中约定应交纳费用的行为)。
九、报名及资质审核
1.报名方式及时间:本次招商工作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国铁招商平台(网址https://zs.*****.cn)线上办理报名(若不熟悉国铁招商平台办理流程,可在此期间前往昆铁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限公司(北京路402号建设大厦六楼)接受现场竞商报名),提前或过时均不受理报名。
2.资质审核:注册报名后,参与竞标人需提供单位名称(自然人)、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
3.交纳保证金:需交纳保证金,资质审核通过后按所报项目交纳竞商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交昆铁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账号。
单位名称:云南昆铁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昆明新兴支行
银行账号:530*****036*********
4.竞商时间:云南昆铁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每个包件意向承租人数量,将以电话方式告知公开或者商务洽谈的竞价时间。
5.竞标规则:竞价过程实行底价竞拍,每次以加价的方式进行竞拍,在规定时间内出价最高者中标。竞拍中必须选择跟价或升价竞拍,否则视为放弃。竞拍加价幅度最低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1元,可高于1元。
6.联系人:马健康,联系电话0871-********请在工作日联系。
十、承租人承担的义务
1.承租人如果需对所租场地进行改造、装修,改造、装修方案需征得云南昆铁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书面同意后才能实施,改造、装修产生的废弃物由承租人负责清理。
2.承租人需负责承担在租赁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并履行租赁房屋对应的公用区域的卫生清洁和环境保护义务。承租人承租房屋之日起,房屋的使用安全、防火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十一、竞标结果公告:竞价结束后将在国铁招商平台公示竞标结果。
公示日期:公示期为招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遇有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
十二、特别约定:竞商人中商后,须在15个工作日内与招商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竞商保证金将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转为房屋租赁保证金及房租(多退少补),双方按签订的合同履行责权利;如中商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因中商人违约,则竞商保证金归招商人所有,并由招商人将中商人名单报招商人上级列入黑名单。未中商的竞商人,招商人云南昆铁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在10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还到未中商的竞商人原账户。
十三、 本项目招商解释权归招商单位。
监督电话:
0871-********。
招商附件:无
相关公告: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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