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对宁夏平罗琪乐乳品冷饮饮料有限公司等5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对宁夏平罗琪乐乳品冷饮饮料有限公司等5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宁夏平罗琪乐乳品冷饮饮料有限公司等5户债权资产
所在地:银川市、石嘴山市
债权总额:37,801,224.97元
一、宁夏平罗琪乐乳品冷饮饮料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宁夏平罗琪乐乳品冷饮饮料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20,075,851.27元。其中:本金6,500,000.00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13,530,219.77元,其他垫付费用45,631.50元,以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暂计算至2023年12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抵押,该企业以其位于平罗县城关镇平西公路北侧的9463.18㎡工业土地使用权和6100.74㎡房产及机械设备、车辆作为抵押。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宁夏平罗琪乐乳品冷饮饮料有限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薛建宁;注册资本237万元;成立日期1995年6月30日,营业期限为1995年6月30日至 2013年3月16日;登记机关: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状态:吊销,未注销; 住所:平罗县平西公路二公里处; 经营范围:冷饮、饮料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为薛建宁100%持股。
(三)担保情况
无保证人,抵押人为宁夏平罗琪乐乳品冷饮饮料有限公司。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2008年11月5日,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8)石民商初字第44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内容如下:“一、被告宁夏平罗琪乐乳品冷饮饮料有限公司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平罗县支行借款650万元,支付利息******.68元(计算至2008年9月21日),合计*******.68元,于2009年1月15日前付清,被告逾期偿还本息,从逾期之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支付债务利息;二、被告宁夏平罗琪乐乳品冷饮饮料有限公司如不能按上述约定时间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平罗县支行借款本金,原告对抵押物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平国用(2008)第248号,面积9463.18平方米】折价或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
2009年2月1日,农行平罗支行申请强制执行,由于政府出面干预,未及时执行;农行平罗支行分别于2010年2月22日和2011年5月20日再次申请执行拍卖。
2013年5月10日,经过三次司法拍卖程序,抵押物均流拍,未能成交,农行平罗支行申请退出执行程序。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1月11日作出(2009)石执字第24-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五)资产特点及前景
抵押物位于平罗县城关镇平西公路北侧(现鼓楼西街北侧),该土地附近已被开发为住宅小区(锦绣华城小区),地理位置较佳,具备投资潜力。
(六)重大瑕疵披露
该项目抵押机器设备年久未用,部分处于报废状态,且存在部分抵押设备无法找到的情况;房产现状陈旧,法院判决未提及房产优先受偿问题。
二、宁夏海河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宁夏海河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9,084,879.99元。其中:本金5,500,000.00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3,515,195.99元、其他债权69,684.00元,以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他债权计算至2023年12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保证,银川市聚鸿鑫工贸有限公司、宁夏鼎维通商贸有限公司、宁夏海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许多福、孙秀峰、孙志杰、许学平对债务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债务人宁夏海河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玉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774******N,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银川市西夏区黄河西路80号燕宝钢材市场B-110号,注册资本:1500万元,股东:许学平、宁夏海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王玉芳。经营范围:批发、零售机电产品、建筑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专项审批)、办公用品、服装、土畜产品(不含原粮、陈化粮及专项审批);钢材和铝型材加工、销售;建筑材料及建筑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登记状态为存续。已停产。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1、银川市聚鸿鑫工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玉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750******U,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股东:孙秀峰、王伟、王玉芳。注册地址为银川市丽景街10-60#,经营范围:建材、钢材、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五金工具、消防器材、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针纺织品、皮革制品及服装、办公用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登记状态为存续。已停产。
2、宁夏鼎维通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715******K,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股东:许多福、丁力宏,法定代表人为许多福,注册地址:银川市丽景南街西街大新乡上前城村(昆仑市场),经营范围包括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土畜产品(不含专项审批)、水暖配件、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仪器仪表、电子产品、汽车配件、五金交电、兰炭、焦炭、炉料的批发、零售。(以上均不含许可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已于2021年6月30日被吊销营业资格。
3、宁夏海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788******W,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为2518万元,股东:宁夏海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许学平、孙志菲、孙秀峰。法定代表人为孙志菲,注册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新华东街金泰大厦B座十四层东B室,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按资质证书核定的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登记状态为存续。已停产。
4、孙秀峰,女,住银川市兴庆区。
5、许多福,男,住银川市金凤区。
6、孙志杰,男,住银川市兴庆区。
7、许学平,男,住银川市兴庆区。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宁01民初925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宁夏海河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和支行借款本金550万元及截止2016年11月20日的利息******.22元,合计*******.22元,并承担自2016年11月21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付款之日止的利息(利率分别按当事人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标准计算);二、被告宁夏海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夏鼎维通商贸有限公司、银川市聚鸿鑫工贸有限公司、孙秀峰、许学平、孙志杰、许多福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宁夏海河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追偿。
后债务人将原债权人上诉至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后作出(2017)宁民终25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驳回上诉,维持(2016)宁01民初925号原判。
该笔债权判决后,原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该执行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债权经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对保证人名下位于银川市新昌西路南侧金钻名座小区2号楼2单元2301室进行首轮查封,该处房产未设抵押登记。
三、银川市嘉裕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银川市嘉裕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1,710,373.96元。其中:本金991,484.88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703,941.08元,其他债权14,948.00元,以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他债权计算至2023年12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保证,银川辰悦商贸有限公司、银川金凯隆商贸有限公司、陈虎、姚国平、陈萍、刘爽为该笔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银川市嘉裕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2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735******J,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银川燕宝钢材市场C-71号,法定代表人陈虎,注册资本600万元,股东:陈虎。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百货销售。该企业已于2019年6月14日被吊销营业执照。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1、银川辰悦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23日,统一信用社会代码916*****750*******,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银川黄河路194号95A-1室,注册资金950万元,股东:姚国平、陈萍。经营范围为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电线电缆,电器产品及配件、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工具、水泥、水泥制品、仪器仪表、保温隔热材料、装饰材料、管道阀门、日用百货、服装鞋帽的销售。该企业已于2019年6月14日被吊销营业执照。
2、银川金凯隆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1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763*******,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宁夏永宁县望远镇现代金属物流园6-74号。法定代表人刘爽,注册资本2000万元,股东:刘爽。经营范围为建筑材料、五金焦点、钢材、金属材料、化工产品、日用百货、服装、家用电器、机械设备、汽车、冶金产品、炉料、碳素制品、焦炭销售、汽车装潢。该企业登记状态为存续。已停产。
3、保证人陈虎,男,住银川市西夏区。
4、保证人姚国平,男,住银川市兴庆区。
5、保证人陈萍,女,住银川市兴庆区。
6、保证人刘爽,男,住银川市金凤区。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该笔债权已由原债权人向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2016)宁0104民初4802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银川市嘉裕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和支行借款本金100万元、支付利息*****.33元(截止2016年5月20日),并按合同约定利率支付自2016年5月21日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的利息;二、被告银川辰悦商贸有限公司、银川金凯隆商贸有限公司、陈虎、陈萍、姚国平、刘爽对被告银川市嘉裕商贸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银川市嘉裕商贸有限公司追偿。
该笔债权判决后,原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该执行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四、银川金凯隆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银川金凯隆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1,743,062.22元。其中:本金1,000,000.00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727,457.22元,其他债权15,605.00元,以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他债权计算至2023年12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保证,银川辰悦商贸有限公司、银川市嘉裕商贸有限公司、陈虎、姚国平、陈萍、刘爽为该笔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银川金凯隆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1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763*******,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宁夏永宁县望远镇现代金属物流园6-74号。法定代表人刘爽,注册资本2000万元,股东:刘爽。经营范围为建筑材料、五金焦点、钢材、金属材料、化工产品、日用百货、服装、家用电器、机械设备、汽车、冶金产品、炉料、碳素制品、焦炭销售、汽车装潢。该企业登记状态为存续。已停产。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1、银川辰悦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23日,统一信用社会代码916*****750*******,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银川黄河路194号95A-1室,注册资金950万元,股东:姚国平、陈萍。经营范围为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电线电缆,电器产品及配件、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工具、水泥、水泥制品、仪器仪表、保温隔热材料、装饰材料、管道阀门、日用百货、服装鞋帽的销售。该企业已于2019年6月14日被吊销营业执照。
2、银川市嘉裕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2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735******J,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银川燕宝钢材市场C-71号,法定代表人陈虎,注册资本600万元,股东:陈虎。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百货销售。该企业已于2019年6月14日被吊销营业执照。
3、保证人陈虎,男,住银川市西夏区。
4、保证人姚国平,男,住银川市兴庆区。
5、保证人陈萍,女,住银川市兴庆区。
6、保证人刘爽,男,住银川市金凤区。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该笔债权已由原债权人向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2016)宁0104民初4801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银川金凯隆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和支行借款本金100万元、支付利息100547.26元(截止2016年5月20日),并按合同约定利率支付自2016年5月21日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的利息;
二、被告银川市嘉裕商贸有限公司、银川辰悦商贸有限公司、刘爽、陈虎、陈萍、姚国平对被告银川金凯隆商贸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银川金凯隆商贸有限公司追偿。
该笔债权判决后,原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该执行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五、银川辰悦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银川辰悦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5,187,057.53元。其中:本金3,000,000.00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2,153,177.53元,其他债权33,880.00元,以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2023年12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保证,银川金凯隆商贸有限公司、银川市嘉裕商贸有限公司、陈虎、姚国平、陈萍、刘爽为该笔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银川辰悦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23日,统一信用社会代码916*****750*******,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银川黄河路194号95A-1室,注册资金950万元,股东:姚国平、陈萍。经营范围为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电线电缆,电器产品及配件、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工具、水泥、水泥制品、仪器仪表、保温隔热材料、装饰材料、管道阀门、日用百货、服装鞋帽的销售。该企业已于2019年6月14日被吊销营业执照。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1、银川金凯隆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1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763*******,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宁夏永宁县望远镇现代金属物流园6-74号。法定代表人刘爽,注册资本2000万元,股东:刘爽。经营范围为建筑材料、五金焦点、钢材、金属材料、化工产品、日用百货、服装、家用电器、机械设备、汽车、冶金产品、炉料、碳素制品、焦炭销售、汽车装潢。该企业登记状态为存续。已停产。
2、银川市嘉裕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2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735******J,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银川燕宝钢材市场C-71号,法定代表人陈虎,注册资本600万元,股东:陈虎。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百货销售。该企业已于2019年6月14日被吊销营业执照。
3、保证人陈虎,男,住银川市西夏区。
4、保证人姚国平,男,住银川市兴庆区。
5、保证人陈萍,女,住银川市兴庆区。
6、保证人刘爽,男,住银川市金凤区。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该笔债权已由原债权人向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2016)宁0104民初4799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银川辰悦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和支行借款本金300万元、支付利息272447.65元(截止2016年5月20日),并按合同约定利率支付自2016年5月21日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的利息;二、银川金凯隆商贸有限公司、银川市嘉裕商贸有限公司、陈萍、姚国平、刘爽、陈虎对银川辰悦商贸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银川辰悦商贸有限公司追偿。
该笔债权判决后,原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该执行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六、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或资产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除外)。
七、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1月4日。
八、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九、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十、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徐先生、罗先生
联系电话:0951-8829520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修业路239号9-12层
邮政编码:750001
纪检审计部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0951-8829515
主管部门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951-5699110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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