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第五批药品全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公告一
曲靖市第五批药品全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公告一
曲靖市第五批药品(全省联盟)
集中带量采购公告(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 [2021]2号)精神,有效降低药品价格,保障临床需求,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经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同意,由曲靖市牵头组织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第五批药品(全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具体由曲靖市药品和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联采办)组织实施。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企业前来参加。
一、采购主体联盟区域内所有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院)均应参加,其他医疗机构自愿参加。
二、采购品种及约定采购量(一)采购品种。注射用炎琥宁、双氯芬酸钠利多卡因注射液、复方氯化钠注射液、乳酸钠林格注射液。具体采购品种目录(单位:瓶/支等)如下:
序号 | 药品名称 | 采购规格 | 剂型 |
1 | 注射用炎琥宁 | 40/80/160/200/400mg | 注射剂 |
2 | 双氯芬酸钠利多卡因注射液 | 双氯芬酸钠75mg与盐酸利多卡因20mg | 注射剂 |
3 | 复方氯化钠注射液 | 250/500ml | 注射液 |
4 | 乳酸钠林格注射液 | 250/500/1000ml | 注射液 |
(二)约定采购量。各品种首年约定采购量按以下规则确定:
实际中选企业数为2家以内,为联盟区域内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历史年均采购使用量的40%;实际中选企业数为3至4家,为联盟区域内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历史年均采购使用量的70%;实际中选企业数为5家及以上,为联盟区域内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历史年均采购使用量的85%。注射用炎琥宁历史年均采购量3269.98万支/瓶;双氯芬酸钠利多卡因注射液历史年均采购量105.34万支;复方氯化钠注射液历史年均采购量374.71万瓶/袋;乳酸钠林格注射液历史年均采购量255.46万瓶/袋。
三、采购周期及采购协议(一)各品种采购周期按以下规则确定:实际中选企业数为2家以内,本轮采购周期为1年;实际中选企业数为3至4家,本轮采购周期为2年;实际中选企业数为5家及以上,本轮采购周期为3年。
(二)本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周期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计算,周期结束后,可视情况延长1年。
(三)采购周期内采购合同每年一签,次年续签采购合同时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上年度约定采购量。
(四)采购周期内采购主体若提前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超出部分中选企业仍按中选价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若未完成约定采购量且未续签采购协议的,采购主体需继续采购中选产品直至完成协议约定采购量。
(五)采购周期内,联采办对中选目录内药品实行动态管理,包括按相关规定取消中选资格、调整中选信息(价格)、递补产品进入等。采购周期内,如中选企业同产品在全国其他省级(含联盟)及以上集中带量采购中产生更低中选价格,价格须进行联动。
四、申报资格符合以下申报要求的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
(一)申报企业资格
1.提供药品及伴随服务的国内药品生产企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境内代理人,在质量标准、生产能力、供应稳定性、企业信用等方面达到本次集中带量采购要求的均可参加。
本采购文件所称的代理人,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境内代理人管理规定,是指取得我国药品注册证书的境外持有人依法指定,代表其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义务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
2.申报同品种的不同企业存在以下情形的(以下简称“关联关系企业”),只能选择一家代表企业申报;对申报企业进行公示,经查实,申报企业间存在关联关系的,由涉及的企业确定1家代表企业申报,如不能确定的,则相关企业的资质审核均不予通过。
2.1 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医药统计年报》(最新版)化学制药分册中“化学药品工业企业法人单位隶属关系后注”确认的企业关系等情形。
2.2 申报企业之间存在同品种部分有效注册批件转让的情形。
2.3 申报企业之间就该同品种存在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境内代理人关系的情形。
(二)申报品种资格
1.属于本次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目录范围并获得国内有效注册批件的上市药品。
2.申报复方氯化钠注射液或乳酸钠林格注射液两种药品包材均不能为玻璃瓶,且必须具备500ml装量产品,该品种本企业生产的其他装量的产品须一并申报。
3.申报产品已在3个及以上省级医药采购平台挂网/中标。
(三)其他要求
申报企业中选后,“供应清单”应包含采购品种目录内本企业生产的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规格。
五、公示公告及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本次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及相关公示公告通过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http://www.ynyyzb.com.cn/home.html)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
omePage)发布,企业自行下载。
六、申报时间及方式(一)申报起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上午9:00—2023年12月28日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未上报申报材料,不予受理。申报结束后,经审核,企业申报材料不满足采购文件全部申报条件及要求的,申报企业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1次申报材料,未按时重新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二)申报方式:企业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邮箱ynslcb@163.com,并电话确认。联系人:李孝政、鱼梅,联系电话:0874—*******。
七、质疑及申诉受理联采办按照工作流程,分别对审核通过的入围企业及申报价进行公示;对经现场谈判产生的拟中(备)选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内联采办接受对相关公示内容的质疑及申诉,公示期结束后,对涉及相关已公示内容的质疑及申诉不予受理。
八、咨询联系人:翟楠、鱼梅
联系电话:0874—*******
联系地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麒麟东路172号(曲靖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附件:曲靖市第五批药品(全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QJJCYP******)
曲靖市药品和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
2023年12月21日
标签: 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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