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顺宁路(通甫路-乐善路段)
淮安市顺宁路(通甫路-乐善路段)
[0]淮安市顺宁路(通甫路-乐善路段)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淮安市顺宁路(通甫路-乐善路段)建设工程 |
标段编号 | ****************-BD-001; | 标段名称 | 淮安市顺宁路(通甫路-乐善路段)建设工程;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6年3月18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6年4月12日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淮安市顺宁路(通甫路-乐善路段)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淮安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建的淮安市顺宁路(通甫路-乐善路段)建设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申请人按本公告的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2、江苏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淮安市顺宁路(通甫路-乐善路段)建设工程。 (2)工程地点:淮安市生态新城。 (3)工程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900万元。 (4)招标范围:顺宁路(通甫路-乐善路段)范围内路基、路面、排水系统、交通安全设施、桥、涵,不含人行道及树池; (5)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投标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注册专业含市政公用工程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具备经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备案的《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8)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若符合本条件,需如实提供建造师签字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2)拟派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的,承包人可以凭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工通知、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或者安全或者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工证明(具体部门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拟派项目经理锁定的备案事宜;实行监理的,停工通知还应当由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若符合本条件,需如实提满足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若符合本条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9)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2015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0)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2015年1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进行评标、定标,详见招标文件。 8、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 9、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10、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如果参加报名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11、招标人地址:淮安市生态新城福地路1号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清河北路26号 联系人:庄林翠 电 话:****-******** 12、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3月18日至2016年4月12日。 招 标 人(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监管部门备案: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0] 淮安市顺宁路(通甫路-乐善路段)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淮安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建的淮安市顺宁路(通甫路-乐善路段)建设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申请人按本公告的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2、江苏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淮安市顺宁路(通甫路-乐善路段)建设工程。 (2)工程地点:淮安市生态新城。 (3)工程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900万元。 (4)招标范围:顺宁路(通甫路-乐善路段)范围内路基、路面、排水系统、交通安全设施、桥、涵,不含人行道及树池; (5)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投标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注册专业含市政公用工程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具备经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备案的《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8)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若符合本条件,需如实提供建造师签字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2)拟派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的,承包人可以凭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工通知、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或者安全或者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工证明(具体部门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拟派项目经理锁定的备案事宜;实行监理的,停工通知还应当由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若符合本条件,需如实提满足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若符合本条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9)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2015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0)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2015年1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进行评标、定标,详见招标文件。 8、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 9、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10、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如果参加报名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11、招标人地址:淮安市生态新城福地路1号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清河北路26号 联系人:庄林翠 电 话:****-******** 12、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3月18日至2016年4月12日。 招 标 人(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监管部门备案: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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