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康复体检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室内

浦口区康复体检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室内


[]浦口区康复体检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室内装饰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PK140104-03SG项目名称浦口区康复体检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室内装饰工程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6年3月18日公告结束时间2016年3月25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标段编号: APK140104-03SG
南京泽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浦口区康复体检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浦发改字【2013】48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3936.24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浦口区康复体检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室内装饰工程
2、工程地点:江浦街道上河街166号
3、工程类型:大型工程
4、建设内容:装饰装修工程;
5、结构类型:钢混框架结构
6、工期要求:162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2030.00万元
8、招标内容:装饰装修;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10、工程规模:装饰工程面积:13510.6 m2。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含)以上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企业自2011年3月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的装饰装修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项目负责人自2011年3月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的装饰装修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为同一业绩。
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nbsp&nbsp&nbsp方法四: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nbsp&nbsp&nbsp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 =A ×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
&nbsp&nbsp&nbsp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 ×K1 ×Q1+B ×K2 ×Q2,Q2=1-Q1,Q1 、Q2 取值一般均应≥30%;Q1 、K1 值在开标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Q1的抽取范围为50%—70%(抽取数值为50%、55%、60%、65%、70%), K1 的抽取范围为 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
七、其他:
1、投标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3]4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执行。
2、投标的项目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本人身份证原件;
3、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本人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必须将以下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编辑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信用手册
(5)建造师注册证书
(6)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
(7)建造师本人的身份证
(8)建造师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9)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15年9月至2016年2月)投标人为建造师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建造师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在“澄清答疑”环节中向招标人提出具体情况,招标人在“澄清答疑”环节中给予明确答复,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10)《浦口区诚信履约保障金到账确认函》(第三联退款联)
5、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公告公开发布时间同时进行。
6、友情提示
(1)近期,有部分投标人因企业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帐户管理系统升级等原因,出现了基本开户帐号信息与企业提交录入“e路阳光”信用系统中的基本帐户信息不一致,同时部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与招标文件中约定不符,以及投标人经办人员不能提供“单位介绍信”等原因,导致银行窗口处无法正常打印“投标保证金到帐确认函”。为此,请各投标人在投标前认真校对本单位基本存款帐户信息(帐户名称、帐号和开户银行名称等)与“e路阳光”信用系统中录入的企业帐户信息是否相符,如有不同,请投标人咨询本企业的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并按照“e路阳光”系统“信用库日常更新办事指南”的要求提前办理信息变更。同时,请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交存相关条款,并按照要求进行缴存和办理“到帐确认函”。
(2)依据“关于印发《浦口区建设市场“诚信履约”及“清欠维稳”保障金实施意见(修订)》的通知”(浦建工发(2015)3号)的要求;投标人在浦口区参与承发包活动之前,应办理《浦口区建设市场管理登记表》及《诚信履约保障金到账确认函》(第三联 退款联),投标时应将《诚信履约保障金到账确认函》(第三联 退款联)的电子扫描件编辑在投标文件中。办理地点:浦口区建工局(江浦街道珠江路1号)一楼大厅,如果《浦口区建设市场管理登记表》及《诚信履约保障金到账确认函》(第三联 退款联)丢失,以浦口区建工局财务科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为准。相关内容请登录浦口区建筑业网站(www.pkjzy.gov.cn)“通知通告公示公告” “相关下载”中下载。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6年3月18日18时4分到 2016年3月25日18时4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泽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浦口区天浦路28号2号楼9层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顶山都市产业园03幢
招标人邮编:210000代理机构邮编:210031
招标人传真: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樊工代理机构联系人:范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招标人电子邮箱: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特殊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标段编号: APK140104-03SG
南京泽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浦口区康复体检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浦发改字【2013】48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3936.24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浦口区康复体检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室内装饰工程
2、工程地点:江浦街道上河街166号
3、工程类型:大型工程
4、建设内容:装饰装修工程;
5、结构类型:钢混框架结构
6、工期要求:162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2030.00万元
8、招标内容:装饰装修;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10、工程规模:装饰工程面积:13510.6 m2。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含)以上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企业自2011年3月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的装饰装修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项目负责人自2011年3月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的装饰装修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为同一业绩。
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nbsp&nbsp&nbsp方法四: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nbsp&nbsp&nbsp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 =A ×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
&nbsp&nbsp&nbsp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 ×K1 ×Q1+B ×K2 ×Q2,Q2=1-Q1,Q1 、Q2 取值一般均应≥30%;Q1 、K1 值在开标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Q1的抽取范围为50%—70%(抽取数值为50%、55%、60%、65%、70%), K1 的抽取范围为 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
七、其他:
1、投标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3]4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执行。
2、投标的项目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本人身份证原件;
3、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本人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必须将以下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编辑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信用手册
(5)建造师注册证书
(6)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
(7)建造师本人的身份证
(8)建造师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9)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15年9月至2016年2月)投标人为建造师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建造师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在“澄清答疑”环节中向招标人提出具体情况,招标人在“澄清答疑”环节中给予明确答复,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10)《浦口区诚信履约保障金到账确认函》(第三联退款联)
5、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公告公开发布时间同时进行。
6、友情提示
(1)近期,有部分投标人因企业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帐户管理系统升级等原因,出现了基本开户帐号信息与企业提交录入“e路阳光”信用系统中的基本帐户信息不一致,同时部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与招标文件中约定不符,以及投标人经办人员不能提供“单位介绍信”等原因,导致银行窗口处无法正常打印“投标保证金到帐确认函”。为此,请各投标人在投标前认真校对本单位基本存款帐户信息(帐户名称、帐号和开户银行名称等)与“e路阳光”信用系统中录入的企业帐户信息是否相符,如有不同,请投标人咨询本企业的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并按照“e路阳光”系统“信用库日常更新办事指南”的要求提前办理信息变更。同时,请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交存相关条款,并按照要求进行缴存和办理“到帐确认函”。
(2)依据“关于印发《浦口区建设市场“诚信履约”及“清欠维稳”保障金实施意见(修订)》的通知”(浦建工发(2015)3号)的要求;投标人在浦口区参与承发包活动之前,应办理《浦口区建设市场管理登记表》及《诚信履约保障金到账确认函》(第三联 退款联),投标时应将《诚信履约保障金到账确认函》(第三联 退款联)的电子扫描件编辑在投标文件中。办理地点:浦口区建工局(江浦街道珠江路1号)一楼大厅,如果《浦口区建设市场管理登记表》及《诚信履约保障金到账确认函》(第三联 退款联)丢失,以浦口区建工局财务科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为准。相关内容请登录浦口区建筑业网站(www.pkjzy.gov.cn)“通知通告公示公告” “相关下载”中下载。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6年3月18日18时4分到 2016年3月25日18时4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泽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浦口区天浦路28号2号楼9层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顶山都市产业园03幢
招标人邮编:210000代理机构邮编:210031
招标人传真: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樊工代理机构联系人:范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招标人电子邮箱: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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