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许昌宏伟商贸节能有限公司等8户不良债权资产催收暨处置公告

关于许昌宏伟商贸节能有限公司等8户不良债权资产催收暨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处置以下不良债权资产(以下称为“标的资产”),标的资产可单户、部分组包或整体组包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截至2023年10月20日,许昌宏伟商贸节能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109,993,026.65元,利息88,954,402.19元,债权合计198,947,428.84元。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地区

借款人

截至2023年10月20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式

担保人及抵押物

债权本金

债权利息

费用

许昌

许昌宏伟商贸节能有限公司

109,993,026.65

88,954,402.19

-

抵押、连带保证

保证人:由郑跃伟、罗小丽、刘喜合、董春花、范咏歌、刘椰彤、刘世纪、徐军洁、刘金明、文小红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抵押:由许昌宏伟商贸节能有限公司提供位于许昌市龙翔路西侧******平方米出让工业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厂房、办公楼等******.2平方米。

截至2023年10月20日,许昌宏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91,273,648.80元,利息71,399,564.32元,债权合计162,673,213.12元。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地区

借款人

截至2023年10月20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式

担保人

债权本金

债权利息

费用

许昌

许昌宏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91,273,648.80

71,399,564.32

-

抵押、连带保证

保证人:由许昌宏伟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郑宏伟、臧翠玲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抵押:由许昌宏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以其名下位于腾飞大道西侧的******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提供5000万的最高本金余额担保,位于高桥营办事处北环路北侧的9套房产提供3850万的最高本金余额担保,机器设备提供3150万的最高本金余额抵押担保。

截至2023年10月20日,许昌宏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25,000,000.00元,利息11,521,946.25元,债权合计36,521,946.25元。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地区

借款人

截至2023年10月20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式

担保人及抵押物

债权本金

债权利息

费用

许昌

许昌宏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5,000,000.00

11,521,946.25

-

连带保证

保证人:由许昌宏发实业有限公司、许昌市长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郑宏伟、臧翠玲、吕继芳、袁春玲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截至2023年10月20日,许昌恒丰实业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69,979,955.15元,利息80,830,709.98元,债权合计150,810,665.13元。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地区

借款人

截至2023年10月20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式

担保人及抵押物

债权本金

债权利息

费用

许昌

许昌恒丰实业有限公司

69,979,955.15

80,830,709.98

-

抵押、连带保证

保证人:由许昌宏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李保良、刘凤琴、李昕远、河南许昌阳光光电线缆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抵押:由许昌恒丰实业有限公司提供104台(套)机器设备抵押担保。

截至2023年10月20日,许昌恒丰实业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49,160,931.25元,利息41,585,976.01元,债权合计90,886,017.81元。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地区

借款人

截至2023年10月20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式

担保人及抵押物

债权本金

债权利息

费用

许昌

许昌恒丰实业有限公司

49,160,931.25

41,585,976.01

139,110.55

连带保证

保证人:许昌宏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豪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河南沃正实业有限公司)、许昌洋洋钢铁商贸有限公司、许昌恒丰车轮材料有限公司、河南北驰车轮有限公司、李保良、刘凤琴、李昕远。

截至2023年10月20日,许昌宏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47,350,000.00元,利息37,824,094.52元,债权合计85,496,913.52元。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地区

借款人

截至2023年10月20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式

担保人及抵押物

债权本金

债权利息

费用

许昌

许昌恒丰实业有限公司

47,350,000.00

37,824,094.52

322,819.00

连带保证

保证人:河南许昌阳光光电线缆有限公司;许昌宏发实业有限公司;许昌兴业包装有限公司;许昌宏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许昌宏伟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郑宏伟;臧翠玲;郑跃伟;罗小丽;李根昌。

截至2023年10月20日,许昌宏浩包装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15,990,000.00元,利息11,620,717.73元,债权合计27,738,134.73元。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地区

借款人

截至2023年10月20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式

担保人及抵押物

债权本金

债权利息

费用

许昌

许昌恒丰实业有限公司

15,990,000.00

11,620,717.73

127,417.00

连带保证

保证人:许昌宏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许昌恒丰实业有限公司、郑宏伟、臧翠玲、张水民、刘金福。

截至2023年10月20日,许昌恒丰实业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33元,利息********.71元,债权合计*********.04元。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地区

借款人

截至2023年10月20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式

担保人及抵押物

债权本金

债权利息

费用

许昌

许昌恒丰实业有限公司

*********.33

********.71

-

连带保证

保证人:许昌宏发实业有限公司、郑宏伟及配偶臧翠玲、芦丙炎及其配偶郑玉萍、赵红亮。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就标的资产项下各户标的资产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我分公司对此不作任何保证。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的详细情况,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http://sales.coamc.com.cn查询或与联系人接洽。

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请立即向我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标的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中国境内自然人(不包括台港澳籍、外国(地区)籍自然人)。交易对象不得为:(1)中国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本次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和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参与标的资产处置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3)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相关规定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来源为不诚实经营、诈骗客户资金等违法经营行为所得,或盗窃、受贿、侵占挪用公司财产、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行为所得;(4)其他依据中国法律不得收购、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变相竞买本次竞价标的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任何对标的资产处置交易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意见和/或异议,异议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向我分公司提供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资产线索和其它相关情况。

联系人:司经理、马经理、芦经理

电话:0371-******** 0371-******** 0371-********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26号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察部)

0371-********(我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河南监管局 电话:0371-********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 电话:0371-********

特别声明:利息暂计算至2023年10月20日。上述标的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分公司不对标的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2023年12月21日

,许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不良债权 处置 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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