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艾湖路公交枢纽建设项目-道闸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艾湖路公交枢纽建设项目-道闸采购公告
艾湖路公交枢纽建设项目-道闸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艾湖路公交枢纽建设项目-道闸采购
二、采购单位:南昌高新市政管护有限公司
三、采购内容:采购栅栏道闸车牌识别系统。
1、采购规模: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预算 (元) | 项目要求 |
艾湖路公交枢纽建设项目-道闸采购 | 套 | 1 | 详见“商务要求” |
2、采购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规格参数 | 控制总价 (元) | 备注 |
1 | 栅栏道闸车牌识别系统 | 套 | 1 | 铝合金材质大门道闸2个(长5.5米栏杆、含10米电源线及安装施工、含操作系统电脑1台及售后服务) | ||
合计 ***** 元 |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下载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提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必须独立完成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给第三方;(须提供不分包转包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采购方式:挂公司网(最低评标价法)
六、投标保证金:/
七、评标办法:
1、本项目采用总价最低价中标法。投标人在采购预算和控制单价以内分别自主报价。评标时按所有投标单位中总价报价最低者中标,如总价报价最低者有两家或多家单位,则由采购人抽签决定中标排序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2、由公司采购领导小组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单位。
八、评标标准: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九、技术要求:
项目采购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规格参数 | 示意图 |
1 | 栅栏道闸车牌识别系统 | 套 | 1 | 铝合金材质大门道闸2个(长5.5米栏杆、含10米电源线及安装施工、含操作系统电脑1台及售后服务) | |
十、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报价总价最低价中标法。招标控制总价为*****元,投标人按不高于控制总价自主报价,投标人每项均需填报,漏项视为废标。
2、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完成项目所需的材料供应、运输、装卸、安装、利润、税金(11%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及其附属所有费用。
十一、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12月 21日至 2023年 12月 26日下午5点前将投标单位资格要求预审材料以邮件形式发送至ncgxszghyxgs@163.com,或递交至南昌青山湖区京安路寰宇万象公园内南昌高新市政管护有限公司一楼处,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材料,招标人不予受理。联系人:彭先生139*****548,
资格预审合格单位请于2023年 12月 28 日下午4点前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注明投标项目)递交或邮寄至南昌青山湖区京安路寰宇万象公园内南昌高新市政管护有限公司一楼处,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收件人:彭先生,联系电话:139*****548,********.
十二、投标人需递交的投标文件:
1、投标企业报送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包含投标人资格要求材料及投标报价书)须进行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递交,如不符合,作废标处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三、质量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产品要求,提供符合行业标准、质量合格的产品。
2、保证所供产品加工工艺完善、检测手段完备,安装施工工艺完善,产品设备决不带缺,交付客户使用。电子产品质保修期为12个月(壹年);终生维护,保修期自设备竣工之日起计。保修期内, 因为产品自身质量问题,中标方负责免费更换损坏零部件,免费维修;如因用户人为造成损坏或不可抵抗外力的自然灾害引起的质量问题,中标方派技术部负责人上门维修,在此期间只收零部件成本费用及维修费。保修期以外,提供产品终身维护。
3、为保证用户的正常使用,中标方在接到故障通知后45分钟之内做出响应,一个工作日内给出解决方案或用电话指导排除故障;保修期内,免费维修并更换一切在正常情况下损坏的零配件。免费保修期以外,提供设备终身维护有偿服务。
4、在保修期后的整个设备寿命周期内,保证提供同品质的配件供应,并提供相应的有偿维修服务。
5、提供设备使用操作方法的免费培训服务。
十四、开标时间:2023年 12月 28日 下午16:00(北京时间)
十五、开标地点:南昌青山湖区京安路寰宇万象公园内南昌高新市政管护有限公司一楼
十六、资审方式:资格后审
十七、商务要求
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南昌高新区艾湖路与火炬六路交叉口)。
2.供货期:15日历天
(1)具体的供货数量、供货日期,采购人提前2天通知为准;
(2)根据采购人通知分批次供货的,每批次供货1天内完成;
3.验收:
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符合质量要求安装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签订正式《验收表》。
中标人送达现场的货物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收,且由采购人下达通知书退货;第二次发生送达现场的货物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履约担保不予退还。
成交供应商的供货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期间按招标人的调度进行,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运到招标人指定的高新区项目地点。
4.付款方式:
货物按时交付经甲方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凭签署的《验收表》支付实际总供货物款的60%,三个月后支付至80%,六个月后且无质量问题支付至100%。甲方付款前乙方需足额开具11%增值税专用发票。
5.履约保证金:/
6.违约条款:
(1)若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资料(证明文件、技术文件、业绩文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可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将永久纳入采购人材料供应商黑名单。
(2)成交供应商在指定的交货期内,应该按照采购人发出的供货通知书按时供货到现场。成交供应商每延迟一天交货,按实际延误天数计算,延误第1-6天,每天扣除合同总额的2%违约金,延误第7天开始,每天扣除合同总额的3%,最高总额可扣除标额的20%。如成交供应商延期交货,违约金达标额的20%,采购人将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采购人将在扣除成交供应商20%违约金后对其延误到货所造成的实际各项损失另外追加索赔(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损失、名誉损失、材料设备租赁费用损失、工人人工窝工费和现场管理人员工资损失等)。
(3)材料进场后验货、施工期间若发现材料未满足相关技术要求,且未能在供货期内及时解决、更换,视同为未到货。
(4)材料使用期间,若发现材料未满足相关技术要求,视为产品严重质量缺陷,可拒绝收货。
7.技术标准和质保期限:
中标人(卖方)所供材料应当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详见采购技术要求);若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须在采购人发出邮件或书面通知函24小时内无条件调换,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因中标人所提供材料质量等问题导致工期延误,中标人须承担相关误工、罚款等所有费用。
8.违约责任:
若中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货物,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支付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迟交一周,按合同总价的1%计收,延迟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周。一周按7个日历天计算,如果中标人迟交两周后,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进行追偿索赔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包含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损失、名誉损失、工人人工误工费损失等。
9.其他
采购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若中标候选人不配合接受核查或核查不合格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正 本
投 标 文 件
投 标 项 目:艾湖路公交枢纽建设项目-道闸采购
投 标 单 位: (章)
法定代表人: (章)
联 系 人:电话:
投 递 日 期:2023年 月 日
二○二三年
投标文件技术标编制说明
1、投标文件技术标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投标人在填写本竞标文件时必须认真、详细、准确,竞标文件中所承诺的内容均为中标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
3、投标人应当按招投文件的要求编制竞标文件,投标文件密封袋密封口由竞标人密封,并在密封袋的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递交。
4、本文件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
附件一投标函
致: 南昌高新市政管护有限公司
1、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贵方的 艾湖路公交枢纽建设项目-道闸采购 项目的招标文件,已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有关情况,现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并按此确定本投标文件投标的全部内容,同时以本投标书向你方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我方根据企业自身实力及管理水平,在对贵方提供的相关项目资料经过充分研究后,经过仔细测算,我方愿提供 投标报价书。
2、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招标投标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投标,并理解贵方对中标结果也没有解释义务。
3、如我方中标,将在接到贵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在三十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本投标书的约定与贵方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三十日内逾期不签约,将视为我方违约,同时愿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4、本投标书自递交你方之日到签订合同前有效,在此有效期内,如中标将成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5、我方承认该投标书格式为投标书的组成部分,未尽事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
投标单位(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二供应商声明
致:南昌高新市政管护有限公司
我公司就参加艾湖路公交枢纽建设项目-道闸采购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我公司保证本次投标活动所提供的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我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我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在南昌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我公司没有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
四、若我公司为预中标人,采购人有权对我公司关于招标文件要求中要求提供的所有承诺函、投标单位资格、产品技术参数及配置情况等进行进一步核实。
我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2023 年 月 日
附件三
投 标 报价 书(可自拟)
致:南昌高新市政管护有限公司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规格参数 | 投标单价 (元) | 总价 |
1 | 栅栏道闸车牌识别系统 | 套 | 1 | 铝合金材质大门道闸2个(长5.5米栏杆、含10米电源线及安装施工、含操作系统电脑1台及售后服务) | ||
税率 | ||||||
合计 | ||||||
总计 | 含税价: 小写: 大写: 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完成项目所需的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利润及税金(11%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全部费用; |
投标单位: (单位章)
联系人及电话: (签字)
日期: 2023 年 月 日
附件四 附投标单位资格要求材料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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