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余镇永利村民委员会关于永利开心农场功能提升项目的招标公告
乐余镇永利村民委员会关于永利开心农场功能提升项目的招标公告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乐余镇永利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永利开心农场功能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TY2023-LY-G-001?
项目名称:永利开心农场功能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260万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3个日历日内完成。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本次采购的标的是乐余镇永利村民委员会的永利开心农场功能提升项目招标,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集中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四、招标项目信息
1.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2日起至2023年12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报名地址: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市人民西路金田大厦B栋15F)。
2.本项目为现场获取:供应商“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为供应商进行现场获取填报的登记表后领取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至采购代理机构获取并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份,获取招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缴纳,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采购使用。
3.所需递交的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如下: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加盖公章);
(3)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疑问提出的方式:通过书面形式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4.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方式:采用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告的方式告知,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5.采购任务取消的告知方式:采用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公告的方式告知。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1月15日13:30-14: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月15日14: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张家港市乐余镇为民服务中心2楼会议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朱春春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4年1月15日14:00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乐余镇为民服务中心2楼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乐余镇永利村民委员会
地址:张家港市乐余镇
联系人:秦裕宸,联系电话:0512-********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人民西路金田大厦B栋15F,邮编:******
联系人:朱春春,联系电话:139*****900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壹份,副本份数:贰份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但须递交一份《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最后一页。
十、其他说明
(一)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只有在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以及递交《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2日
标签: 永利开心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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