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路改造工程智能交通建设系统软硬件与系统集成、监理招标公告
红星路改造工程智能交通建设系统软硬件与系统集成、监理招标公告
红星路改造工程智能交通建设项目系统软硬件与系统集成、监理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红星路改造工程智能交通建设项目系统软硬件与系统集成、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成发改政务审批〔2015〕20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交通信息港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由市城建资金安排解决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交通信息港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成发改政务审批〔2015〕27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003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成都市。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内容:在红星路道路及跨线桥新建交通视频监控子系统、综合检测子系统、交通事件检测子系统;同时对18个路口红绿灯信号机进行改造扩容,使信号控制系统具备交通信号联网自适应控制功能。
建设规模:1、建设169套综合检测设备(含2套雷达测速),实现实时交通参数、号牌、异常事件、违法事件等信息采集;2、建设13套交通事件检测设备,实现异常事件、交通参数等信息采集;3、建设82套交通视频监控设备(含5套高点视频监控),实现对主要路口的交通视频监控;升级改造交通信号自适应控制设备18套,优化路口交通信号控制,提高各个局部节点和干道车流通行效率;4、建设外场通信子系统及后台子系统。
2.3 施工工期:2个月。其中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须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
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质保期满之日止。
2.4招标范围及要求:本项目设计范围内、招标文件及招标清单所包括的所有系统软硬件与系统集成(详见本标段招标文件技术卷);本项目系统软硬件与系统集成及质保期内的监理(详见本标段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2 个标段(系统软硬件与系统集成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系统软硬件与系统集成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为《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信息化类工程类Ⅲ组及以上组别中的单位(提供网页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经理要求: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证书并注册于投标人;提供证书复印件、近3个月本单位连续为其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4)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5)若投标人为集成商的,则必须提供其投标主要货物(500万高清IP摄像机、检测主机(500万像素输入)、800万高清IP摄像机、检测主机(800万像素输入)、高清IP摄像机(球装),服务器、存储、网络交换设备)生产厂商(进口设备的为制造厂商驻国内分支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6)投标人所投的综合检测子系统的外场检测设备(含检测主机、高清IP摄像机、补光灯)须具有公安部所属检测机构出具的按成套系统送检且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14)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6-2014》、《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2009)。
投标人所投的综合检测子系统(雷达测速)的外场检测子系统(不含雷达)须具有公安部所属检测机构出具的按成套系统送检且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此产品必须同时符合《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2009)、《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14);提供的测速雷达须具有国内合法有权的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机动车测速仪》(GB/T 21255-2007)和《机动车雷达测速仪检定规程》(JJG 528-2004)标准的有效检验报告和检定证书。
上述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检验报告和检定证书的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型号必须与相应的检测报告、检验报告和检定证书一致。
(7)其他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为《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信息化类监理类II组及以上组别中的单位(提供网页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或原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并注册于投标人;提供证书复印件、近3个月本单位连续为其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4)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9日至2016年3月2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凭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报名系统刷卡报名或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页面(www.cdggzy.com)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有任何技术问题可致电:***-********)
4.2 投标人可在4.1条规定的时间内在互联网《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页面(http://www.cdggzy.com/app1/two/jsxm.jsp#jsxm)(以下简称“网络系统”)或在成都市交易服务中心服务大厅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其中,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招标公告约定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必须通过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打开,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的办理方式详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中公布的《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招投标书需注意事项》。(有任何技术问题可致电:***-********)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11日10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招 标 人: 成都交通信息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城南天府大厦15楼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866号CSWADI大厦A座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6年3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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