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涉及外业调查测绘工作承担单位招标公告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涉及外业调查测绘工作承担单位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农村新增宅基地审批和建房管理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0〕7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修订桂自然资发〔2020〕70号文件部分内容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3〕27号)的要求,为尽快保障农民建房急需用地,现我局面向广西区内公开选择金秀瑶族自治县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涉及外业调查测绘工作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金秀瑶族自治县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涉及外业调查测绘工作。
二、工作内容:项目涉及金秀瑶族自治县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初拟户数72户,总面积0.7156公顷,涉及外业地籍测绘及现状调查,内业完成勘测定界红线范围制作及权属地类分析等。
三、时间要求: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
四、数据提交及成果要求:提交数据纸质材料2份及电子版,数据技术成果应符合《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017)等规定要求。
五、响应单位必须满足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测绘或工程测量资质;
(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应当有1个以上的人员具备测绘工程师职称。
六、响应文件提交和截止时间
(一)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盖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二)项目实施询价报价单、拟投入技术人员情况和资格证;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
七、响应单位的确定
项目响应单位的确定:以报价最低的单位成交。
八、其他
(一)响应单位近三年内存在行贿受贿、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我局不接受其响应文件。
(二)本次询价不接受网上报名,请有意愿参与项目的响应单位将项目相应文件于2023年12月27日18时前以邮寄方式(以接收邮件邮戳时间为准)或现场报名方式提交到金秀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邮寄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解放路137号(金秀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余陶波????联系电话:189*****811
金秀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0日

标签: 调查 用地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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