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储备库管道巡护业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储备库管道巡护业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天津储备库委托,天津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储备库管道巡护业务外包项目实施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储备库管道巡护业务外包项目
2.项目编号:ZSH-TJJJ-2023-1202
二、项目招标范围
安排人员对天津储备库南疆一号库至新河分库2条成品油管道(长度均为24.6公里)、南疆二号库和南疆一号库至码头公司成品油管道(长度共计3.5公里)及其附属设施的日间巡线管理和管道保卫工作;成立护线队,负责天津储备库上述成品油管道夜间巡线管理和管道保卫工作。管道附属设施包括:阀室、管道线路标记、排流设施、水保设施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项目预算:68万元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相关证件,分公司参与投标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2、投标单位须持有企业注册地政府机构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本市投标人一旦中标,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到天津市公安机关进行备案,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备案承诺书,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3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6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6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7、须截至投标截止时间近三年未出现过安全、质量、环境事故,没有处于被授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没有进入中国石化承包商黑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原件(承诺书格式自拟)。
8、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7日出售招标文件,每日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通过电子邮箱报名登记,领取招标文件。投标单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①本招标公告扫描件加盖公章;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价扫描件;③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投标单位将以上材料扫描成PDF发送至邮箱185*****382@163.com,报名资料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无误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付款二维码及报名登记表,投标单位扫描二维码进行付款(备注项目编号),并同时填写项目报名登记表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成PDF连同付款凭证截图一起再次发送至邮箱185*****382@163.com。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费到账并收到回传的报名登记表,即报名成功。
3、招标文件的售价:售价500元,未在规定时间报名、交费的投标单位不具备投标资格。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二)开标时间:2024年1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三)开标地点: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六层第一会议室【616】。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郭工
2.联系电话:152*****788
八、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天津储备库
2.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于庄子路13号
3.招标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倪梦婷 138*****167
4.招标人电子邮箱:nimt.xshb@sinopec.com
九、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六层
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2*****788
4.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185*****382@163.com
十、质疑、投诉方式
投标单位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天津储备库、天津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单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上级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http://)上同时发布。
十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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