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保险直接直接采购公告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保险直接直接采购公告

1. 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方式为:直接选定

2. 采购理由

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责任文件《关于高速公路工农路项目工程保险承担单位准入范围的通知》(辽建管建设发[2022]16号)规定,高速公路项目工程保险承保单位实行准入制度管理,承包单位准入名单如下:中国人保财险沈阳分公司;中国平安保险沈阳中心支公司;太平洋保险辽宁分公司;中国人寿财险辽宁分公司;融盛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后因部分保险公司无法应邀参加我项目部进行的保险询比选拔,导致保险迟迟没有进展,对工程保险业务方面带来较大风险,项目指挥部指定由中国人寿财险辽宁分公司为我项目部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责任险承保公司,符合《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分包和劳务合作采购实施细则(2023试行)》第二十三条采购方式选择适用条件中的“(三)直接选定仅适用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的情况:5.业主或施工项目产权单位书面指定且理由充分的。”的规定。

3. 采购内容及范围

(1) 项目概况

包件 1:本标段为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第5标段(路面综合2标),路基起止桩号范围为K39+000~K47+820,长度8.82Km,无断链,含台安南互通一处。其中主线(不含互通区)设有大桥2座(柳河大桥、胜利河大桥),中桥2座,小桥1座,公公分离式立交桥(主线上跨)7座,通道11座,涵洞6座,管道护涵2座。台安南互通1处(含台安南连接线),立交区范围为K46+640-K47+820。

路面起止桩号为K30+000~K57+689.5,长度27.689公里。

(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共分为1个包件,具体信息如下表。

表1-1 各包件信息表

包件

序号

包件名称

劳务类别及内容说明

拟选拔

数量

备注

包件 1

鞍台高速保险类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项目, 其中,物质损失部分保险金额:*********元; 第三者责任部分赔偿限额: 累计及每次赔偿限额:RM5000万元;

1

合计

1

4. 竞选人资格要求

(1) 资格要求

表1-2 各包件资格要求表

适用包件

资格要求

包件 1

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保险业务,具有独立报价能力的省级分公司(或同级别的保险机构)或经省级分公司授权的地市级机构。

(2)报价人总公司应为偿付能力指标符合监管要求(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的保险机构。

(3)同一法人名下只能由一家省级分公司或省公司授权的地市机构(或同级别的保险机构)参与本次报价,如有同一法人名下多家分公司同时报名,以最先在山东高速集团招标采购服务平台报名单位为准。

(4)报价人自2021年7月1日至今(以保单签订时间为准),已承保的高速公路或轨道交通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业绩(工程造价为人民币5亿元及以上的项目,如为共保项目,则要求报价人自己承担份额部分的工程造价为人民币5亿元及以上)。

(2) 每个竞选人最多可以参与2个包件的竞选,只允许成交1个包件。

5. 拟邀请供应商

包件 1:

(1)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中心支公司

标签: 3G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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