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鸣湖镇建设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招标公告
鹤鸣湖镇建设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GXT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林甸县鹤鸣湖镇建设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经庆土整办发【2015】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林甸县招标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黑国土资发【2015】245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林甸县鹤鸣湖镇
2.2建设规模:4.15万亩
2.3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6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5月30日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共计四个标段
一标段:机电井工程(投资约500万);
二标段:输变电线路工程(投资约500万);
三标段:排水工程、水工建筑物工程和田间道路工程(投资约600万);
四标段:喷灌工程(投资约800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
一标段:要求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二标段:要求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三标段:要求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四标段: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并具有中国水利企业协会认证的灌溉企业乙贰级(含乙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4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4.投标登记及获取文件
投标人到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51号616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一、三标段报名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派建造师)须同时到场确认,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拟派建造师需提供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近三年(2013年至今)建造师同等规模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等)、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及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二标段报名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须同时到场确认,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拟派建造师需提供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近三年(2013年至今)建造师同等规模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等)、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及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标段报名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须同时到场确认,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拟派授权人需提供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近三年(2013年至今)企业同等规模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等)、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及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投标人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考察核实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投标资格,并上报监管部门处理。
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8日至2016年3月22日(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8日上午09:30,地点为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届时请法人及授权人准时参加。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林甸县招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林甸县政府办公楼
联系人:毕成方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51号六层
联 系 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82*****035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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