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T招标公告
ICT招标公告
1.招标公告
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ICT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本项目的招标人为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现委托内蒙古泰尔新事通通信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编号:LTXTJC-2016-CG01
2.2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2.3招标内容:采购安防监控系统配套设备、音视频系统设备以及数字法庭系统配套设备等。设备配置及详细功能以附件清单及相关技术规范为准。项目预算:182万元。
2.4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3.1. 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同时具有良好的服务能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且在近三年的履约中无违约情况(包括法律纠纷、责任安全事故、严重质量问题等)(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章公章审核);
3.2. 潜在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提交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核);
3.3. 潜在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同类项目或类似项目合同至少1份(提交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核,如为框架协议,需提供订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核);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果报名家数形不成有效竞争,经资格审核小组评审,可根据报名情况适当降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条件补充报名。
4.招标文件发售期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发布后第5日止
5.招标文件的发售
5.1获取方式:纸质版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售,具体情况请与招标代理机构人员联系(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如有不一致的,以纸质版为准)。
5.2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为人民币[500]元/套。
5.3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缴纳方式:电汇。
5.3.1电汇方式缴纳:
如有意参与本项目,且通过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的,请于发布公告5天日内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30(北京时间)前,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电汇至以下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西街支行
账户名称:内蒙古泰尔新事通通信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1500 1706 6740 5250 1476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具体地址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7.其他说明
7.1如投标人中标,本项目严禁分包或转包,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7.2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须为真实有效的,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
招 标 人: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贝尔南路169号
邮 编:010020
购买招标文件请于以下人员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泰尔新事通通信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69号新华保险大厦703室
邮 编:010010
联 系 人:李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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