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名族寄宿制小学薄弱学校改造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第二名族寄宿制小学薄弱学校改造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兴海县第二名族寄宿制小学薄弱学校改造建设(监理)项目,该项目已由海南藏族自治州发展何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投资【2015】38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兴海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腾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省级财政拨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监理。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6120平方米,主要建设生活用房及附属设施:包括男生宿舍、女生宿舍、浴室和锅炉房。
2.4建设地点:兴海县。
2.5计划工期:同施工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
3.2省外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手续。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3月18日至2016年03月2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腾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西宁市城中区昆仑中路101号群星路群星警苑8号楼1单元111室)持以下资料报名。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省外投标人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要求提供的所有复印件装订成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03月18日至2016年03月2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4月7日10:00时,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海县教育局
地 址: 兴海县东大街
联 系 人: 扎西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腾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中区昆仑中路101号群星路群星警苑8号楼1单元111室
联 系 人: 文先生
电 话: 0971--*******
2016年3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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