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立医院新区医学检验中心建设方案征集公告
潜山市立医院新区医学检验中心建设方案征集公告
潜山市立医院新区医学检验中心建设方案征集公告
根据《关于安徽省潜山县医院新院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潜发改许可[2018]78号)等文件精神,现拟采取公开方式征集潜山市立医院新区医学检验中心建设方案。
一、项目概况:
结合医院新区目前建设现状,按照三甲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及医学检验中心要求,完成新院区检验中心的设计规划与装修、实验室基本功能配置、设备配置、检验流程优化及ISO*****认可辅导;通过引进新项目、新技术,全面提升科室检验能级,全面达到三甲综合医院评审标准。
本次为免费征集方案,医院不承担任何费用。
二、征集要求:
报名方式:投标人可于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7日17:00时,提交下述材料至以下邮箱:*********@qq.com(所有纸质资料加盖采购投标人公章)
根据项目要求设计和制作医学检验中心建设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检验中心运营服务方案;
2.检验中心实验室设备配置方案(附相关设备参数),包括但不限于附表(见附件1);
3.试剂耗材供应成本控制方案;
4.售后服务保障方案;
5.质量管理提升与ISO*****辅导方案;
6.学术培训与人才培养方案;
7.检验中心一体化服务公司介绍及成功案例介绍等;
8.新院区检验科整体设计规划方案,可现场踏勘,院方可提供CAD图纸(见附件2及附件3)。
三、资格要求
1.必须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与试剂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体外诊断试剂)、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证件需具有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体外诊断试剂)及《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方案征集(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只允许一家参与征集)。
3.具有整体承建检验中心并正在良好运行的业绩,至少提供1家整体检验中心建设和运行合同复印件。
四、征集方式
纸质建设方案一式三份,公司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附第三条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资质文件、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同时将征集要求的相关材料和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密封(所有文件均需加盖鲜章)。纸质版方案于2023年12月27日17:00时前现场提交至设备科。
联系人: 检验科 胡先生 139*****156
设备科 葛先生 138*****567
潜山市立医院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1:潜山市立医院新区检验中心设备配置清单javascript:bid_showfile();
附件2:潜山市立医院新区检验中心建设项目装饰部分要求javascript:bid_showfile();
附件3:潜山市立医院新区检验科总平面图********/********113214_*****.zip" target="_blank">http://www.qsslyy.com/public/inc/editer/attached/file/********/********113214_*****.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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