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对青阳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护项目进行采购的公示-发布时间
关于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对青阳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护项目进行采购的公示-发布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规定,对青阳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护项目拟采取邀请投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青阳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二、项目名称:青阳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护项目
三、项目内容:29处自动水雨站点维护及其主要易损设备备件预采购。服务期限及要求:服务期叁年;每年汛前、汛后所有站点巡检不少于一次,每年不少于两次,并对出现问题的站点进行维修;汛期对出现问题的站点24小时内完成抢修;采购的备品备件中RTU必须与现有的设备及平台相兼容。
四、采购预算(控制价):壹拾捌万元整(¥******.00元)。
五、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其市级分支机构,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企业信誉;
(2)供应商或其上级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维护的能力。
六、拟邀请投标单位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市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阳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青阳县分公司。
七、公示期限: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7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此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地址:青阳县九华西路501号,联系电话:0566-*******)反映,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青阳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2023年11月30日
标签: 采用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安徽
安徽
安徽
安徽
安徽
安徽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