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普柴)招标公告

柴油(普柴)招标公告


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2016年二季度

燃油竞价采购文件

采购人: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
2016年03月

目 录

第1章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柴油(普柴)竞价采购公告3
第2章竞价采购须知4
一、内容要求4
二、资质要求4
三、竞价文件4
四、竞标文件的提交4
五、评审原则5
六、签订合同5
第3章燃油合同模板(以实际签订为准)6
第4章竞价采购报价清单4
一、报价说明4
二、报价格式5

第1章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柴油(普柴)竞价采购公告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拟对我公司2016年二季度所需柴油竞价采购,公开询价,报价时间为03月18日至23日。
网上公告:详情请登录http://wz.wldl.com.cn/wldlweb/,见柴油(普柴)竞价采购公告专栏。
报价方式:
请各单位根据报价函格式要求,于2016年03月23日24:00时前将报价函(加盖公司印鉴)彩色扫描件(jpg格式)发报价专用邮箱(qdrmjj@wldl.com.cn),报价文件名存为“****公司(2016年二季度)柴油报价函”,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报价无效。我公司将根据价格优先原则统一评定、择优选择。
联系方式:
肖剑波 150*****791 许力民(纪检) 139*****805
周少荣 150*****012 报价专用邮箱:qdrmjj@wldl.com.cn
传真号:****-******* 工作联系邮箱:********05@qq.com">********05@qq.com
注:报价函只能发报价专用邮箱,其余资料发工作联系邮箱,报价函发工作联系邮箱的报价无效且取消该公司本次竞价资格。

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
2016年03月17日


第2章 竞价采购须知
一、内容要求
本次黔东火电厂柴油(普柴)采购项目,主要采购用于电厂机组锅炉燃烧、内燃机车(DF12型)及场内工程机械(推土机、装载机、叉车等)用油,燃油须为符合国3标准的车用#0柴油。
二、资质要求
竞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须为独立企业法人并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
3、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具有独立完成油品运输的能力。
以上资质要求,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必要时需出示原件。
三、竞价文件
1、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柴油(普柴)竞价采购公告
2、竞价采购须知
3、合同条款
4、报价文件
四、价格机制
1、本项目采用固定条件浮动单价,具体方法为:以发货地区发改委公布的批发价格为基数(以政府成品油价格调整文件为准),在此基础上浮动。单价为对应合同签订期间供方所在地区批发价,该价格包含17%增值税(专用发票)、运杂费、装车费等卸车前的所有费用。
2、价格浮动调整原则,以供方供油起始日前发改委公布油价为参照(以政府成品油价格调整文件为准),较合同报价期间供方地区发改委发布批发价,相应浮动,如政府未调整活调整幅度不足2%则不变,调整幅度在2%及以上则相应调整。
五、竞标文件的提交
1、竞价文件包括:
(1)报价函
(2)资质文件(包含五证及授权委托书)
(3)油品质检报告
2、竞价文件的提交
请各单位根据报价函格式要求,填写油品单价及下浮比例,于2016年03月23日24:00时前将报价函(加盖公司印鉴)彩色扫描件(jpg格式)发报价专用邮箱(qdrmjj@wldl.com.cn),报价文件名存为“****公司(2016年二季度)#0柴油报价函”,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报价无效。我公司将根据价格优先原则统一评定、择优选择。
联系方式:
肖剑波 150*****791 许力民(纪检) 139*****805
周少荣 150*****012 报价专用邮箱:qdrmjj@wldl.com.cn
传真号:****-******* 工作联系邮箱:********05@qq.com">********05@qq.com
注:报价函只能发报价专用邮箱,其余资料发工作联系邮箱,报价函发工作联系邮箱的报价无效且取消该公司当月竞价资格。
五、评审原则
1、需方根据完全满足采购的技术、质量、商务和服务的需求且评审价最低的原则确定首选成交候选人。
2、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作为采购失败处理,重新组织采购: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最终报价均高于预算价;
(3)采购项目取消的;
(4)具备竞争性的竞标人不足两家。
六、签订合同
1、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在接到需方通知后的3天内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竞价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将记不良记录一次,情节严重者列入公司 “供应商黑名单”。

第3章燃油合同模板(以实际签订为准)


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2016年二季度

燃油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Y-WLQDRL2016-**

需方(甲方):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
供方(乙方):


签订地点:贵州?镇远
2016年03月
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2016年二季度月燃油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Y-WLQDRL2016-**
需方: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 (甲方)
供方: (乙方)
本合同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定义如下:
“需方(甲方)”是指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包括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供方(乙方)”是指(中标单位),包括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1. 标的物名称、标号、数量
名称:柴油
标号:国3标准0号轻柴油(车用)
数量:暂定500吨,以实际所需数量为准,每次采购前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2. 合同价格
2.1本合同使用人民币结算。
2.2本合同采用固定条件浮动单价,具体方法为:以发货地区政府(发改委)公布的批发价格为基数(以政府成品油价格调整文件为准),在此基础上浮动。
2.3本合同单价为对应合同签订期间供方所在地区批发价,为人民币¥0.00元/吨(大写:元/吨),该价格包含17%增值税(专用发票)、运杂费、装车费等卸车前的所有费用。
2.4价格浮动调整原则,每次均以供方供油起始日前发改委公布油价为参照(以政府成品油价格调整文件为准),较合同报价期间供方地区政府(发改委)发布批发价相应浮动,如未调整或调整幅度不足2%则不调整,调整幅度在2%及以上则据调整幅度相应调整执行价格。
2.5如出现价格调整,实际供油前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3. 付款方式
双方协商确定,在正式签订合同中明确,供方需在报价中提出付款方式。结算数量以实际到货过衡数量为准。
4. 交 货
4.1交货期:需方合同款到供方银行帐户后,供方根据需方要求组织发油,供方自发货首日起按需方指定天数内全部配送到需方燃油接卸地。供货期间,供方应随时保证有足够的油品供应需方。在运输车辆到达交货地点后,需方必须及时接卸。如遇需方用油量加大,供方应优先保证需方用油量需求,并及时协调供方增加油罐车运力。
4.2交货地点:需方燃油接卸地油库(镇远县青溪镇五里牌村)。货物风险承担:需方验收前油料的安全数质量风险由供方承担,待需方验收后油料的安全数质量风险转移自需方。
4.3运输方式:供方负责组织运输。
4.4每批柴油交货日期以货到需方贮油库为准。
4.5在每批柴油备妥装运发货时,供方须以电报、电话或传真通知需方。
4.6收货单位: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
5. 验收
5.1 验收标准:按国标执行。
5.2质量验收:油罐车至需方油库接卸地,需方和承运车辆人员一起对油罐车的签封进行外观检验,签封完好视为合格,如发现签封异常,需方有权拒收。并用试水膏检测水份,需方对油罐车逐车抽取油样化验,若油质不合格需方有权拒收,承运车辆留置原地,同时通知供方到场确认。
5.3 数量验收:油罐车至黔东电厂后按过磅称重法计量(地磅必须经过相关部门鉴定及符合国家标准)。合理损耗值为±3‰,损耗值按合同总量计算。
5.4本批次采购合同量全部验收后,与油库原发计量数进行比较,如过磅称重法结果超过正常损耗范围,则视为异常,具体损耗数量必须经供、需双方相关人员签字确认,超损部分由供方负责赔付;如过磅称重法结果大于供方油库原发数量3‰范围,则视为盈吨,由供方提供相应油款发票后需方将盈吨油款汇入供方账户。
5.5油罐车重车过完磅后,油罐车进入油库应服从需方人员指挥。禁止水箱放水,如放水则视为偷油,供方按水箱最大体积赔偿需方相应体积柴油。
5.6 油罐车卸完油,油罐车司机应积极配合需方人员对油罐车进行扫油。
6. 违约责任:
6.1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如因供方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则应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5000元/天,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方负责。
6.2 其它违约按《合同法》执行。
7. 合同争议的解决
7.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合同生效及其它事项
8.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后合同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货款两清止。
8.2本合同一式7份,需方5份,供方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3 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4 若运输环节发生任何意外事件,由供方负责处理,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5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下述地址派员递送或挂号、航空邮寄、电报、 传真或电传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或通讯设施接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8.6本合同双方的地址如下:

需 方: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法人代表:
或法人授权委托人:供 方:
(盖单位章)
法人代表:
或法人授权委托人:
地 址:贵州省镇远县青溪镇五里牌地 址:
邮 编:557702邮 编: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开户行:工商银行凯里市北京路支行开户行:
账 号:****************037账 号:
税务代号:***************税务代号:
签订地点:贵州省凯里市镇远县青溪镇
签订时间:2016年 月 日

第4章竞价采购报价清单
一、报价说明
1.1 报价清单应与竞价采购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条款和图纸等一起参照阅读。
1.2 本项目采用锁定参照对象,有条件浮动单价承包方式,竞标人应自行复核价格形成机制,并承担相应风险。合同实施过程中,除合同规定外,不得随意变更合同单价。
1.3 本次报价为柴油每吨单价,该价格已包含税金(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装卸费、运输费等全部费用,要求获得的利润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竞标人在报价文件中应提交详细的报价编制说明。

二、报价格式
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
我公司认真阅读了贵公司柴油(普柴)采购询价函,针对贵公司2016年03月25日至6月30日柴油竞价采购,我公司经过研究,正式报价如下:
1、价格:本报价参考当期的我公司所在地区柴油(普柴)批发价编制,报价为人民币¥ *.**元/吨(大写:元/吨),,并同意按照合同约定价格浮动机制(详见合同第2条)相应调整合同执行价格。该报价包含17%增值税,运杂费及燃油到厂卸车前所有费用。
2、数量验收:按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过磅称重法计量。
3、具体条款以双方签订的燃油采购合同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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